北京国防大学图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不是一句美丽的谎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12:41:16

虽然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偶尔的不平等我们也可以勉强接受,但就实际来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也他母亲的太假了吧!!

列宁说过:“公平永远是相对的,不公平才是绝对的”

公平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公平重要的是形式公平,而不是实质公平。

由于社会总量的复杂性,做到实质公平是不可能的,完全的实质公平可能导致平均主义,这是不符合社会的现实状况,不符合现行法律的,但是,形式公平是可以做到的,也是应该做到的。

之所以,美国人认为他们民主,这是因为,即使是总统,每个美国人都是可能当的,因为,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限制控制你成为总统,只要你符合总统的基本条件,就可以参加总统选举,是否能选上是一回事,能不能选又是另外一回事。然而,中国人能够竞选主席吗?主席的选举居然是等额选举,而不是差额选举。

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指实质上完全平等,这是无法做到的,这里的平等是程序等形式上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才是能够做到的平等,至于中国的现状是否能够机会平等?之所以很难,是因为国家不具有民主性,党的政策凌驾于宪法等法律,党左右国家的命运,不是法律出了问题,而是国家有问题。

从法理的角度,每次党代会的决议实际都是违反宪法的,因为,决议在前,实施在前,修宪在后。先违法再该法,而改法的不是人民,而是党,这时如何要求法律成为独立的一个载体?

不是法律出了问题,而是国家有问题啊。。。。。。

不美丽,而是事实。

人人平等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并不是说某甲和某乙就会绝对的平等
此外,我们说平等只能做到形式上的平等,因为实质上的平等标准很难统一,拿诉讼来说,我们可以保证原被告提出的主张都能受到同等的审查,但不能说这样公正的审判就必然会带来胜败皆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