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老是自动接听:关于自动离职的猫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6 10:29:33
广州某企业,规定年后上班时间为2月5号。
本人尚在试用期期间,意欲辞职,但人在外地,只能先通过短信提出辞职,14天后才正式递上辞职信。
最后,公司方面拒不承认收到过短信提出的意向,并强迫将本人作自动离职处理,将年前及带薪假期间的薪水全部扣押不予结算。

请问:
1、这样做符合劳动法要求么?我应该如何自我救助?
2、若一定要罚,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出具扣罚凭证,将本应拿的工资、被扣罚的原因罗列清楚?
请有过类似经历的或熟知劳动法的朋友谈谈经验好么?

您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本案关键是证据问题,你怎么证明那条短信的存在。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祝你好运!

武功再高 也怕菜刀 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