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安利吗什么意思:法律高手请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8:00:30
与某单位签订了四年的合同,在第五年的时候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因为单位规定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四年的将转成正式员工),但是该员工仍然享有和以前一样的待遇,并且单位在没有辞退他们的情况下,当单位不是很忙后单位又招了一批新员工过来,那么对于这个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老员工来说他是否能够起诉单位??
他们的工作具有危险性,本来应该在年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单位一直迟迟不签,而等春运完了又招聘了新人。
现在不是有事实合同这么一说吗?这样的话单位不签合同他们是否有权利去起诉??
谢谢!!

"与某单位签订了四年的合同"-----是不是说之前的四年都有订立合同."在第五年的时候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在现在则尚未订立新的合同?
如果是这样,我觉得该员工似乎还没有足够的理据起诉本单位...也许是该单位已经没有"续约"的打算了.
这种事情适宜先行与公司协商,其后根据公司的作法再图打算.
"单位在没有辞退他们的情况下,当单位不是很忙后单位又招了一批新员工过来".仅仅是这一点不足以作为公司违约的理由起诉该公司.毕竟作为企业,有经营自主权,这就包含了对员工的招聘行为.而且依照你的阐述来看,该公司也没有厚此薄彼,只对新员工订立合同,未对老员工续约采取不作为的行为呀

首先,须看合同中条款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劳动法。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