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大班颜色歌的教案: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3:29:45
我父母离婚,我归父亲,后来父亲再婚,婚后又生一女孩。在离婚的时候母亲和父亲有一个离婚合同,上面说房子归男方及儿子所有,我想问一下,我父亲有没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防止转让给别人,包括继母和小妹,如果父亲去世,房子是不是直接有我来继承,而不是继母!

按照继承法,你的房子是你和你的父亲共同所有,你拥有1/2的权利,你父亲没有权利处理整理整个房子,他只能处理他拥有的那1/2,你拥有的1/2他无权处理。
假若你你亲去世,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父亲的1/2房权归你的父亲和你的继母共同所有,也就是说整个的房子分成四分,你已占了两,一份你父亲占有,一份你母亲占有,你父亲去世后,你,你的继母,你的继妹共同分你父的那一分,每人得1/3。总的来说:把整个记子分12分,你将占有整个房权的7分。

没有。但是如果你父亲去世,房子应由你和你的继母一起继承,除非你父亲有遗嘱说你自己继承。

你父母已经离婚,而且合同上说的是你的房子! 就应该归于你!! 这是合同,受法律保护!!! 你应该那起自己的法律武器!! 为自己辩护!!

这不可以,因为离婚合同是无效的,你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合同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依然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