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认知心理干预:业务招待费限额的计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00:32:13
业务招待费: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1%;有没有这条规定?我看以前会计去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是这样的:年收入24万,业务招待费限额竟然是4000元,不知道他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全部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全部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
收入24万,业务招待费限额竟然是4000元,一定算错了.

业务招待费--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 扣除比例
未超过1500万元 0.5%
超过1500万元 0.3%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除特殊行业另有规定外,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1、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净额的5‰;全年销售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3‰。
2、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0‰;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5‰。

肯定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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