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6日:一个民事诉讼案件,请指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0 15:31:30
小张家里承包了四亩地,所以就有7亩地了,因为家里着火了,要村委会给于一定的补助,村委负责人答应(口头)免去水电费。然而,负责收水电费的放水员小王不知道此事,依然在没有收到钱的时候,为小张家提供了水。到了秋底,小张大丰收,而村委会却从小王的工资里扣除了4亩地的水费(村领导意思是免掉小张家3口人地的水电费),结果,小王白白搭上了4亩地的钱,这钱,该从谁要啊?
1、村委会应该扣工资么?
2、小张的理解是免除7亩地的水电费,所以就是不交那4亩地的钱,可村委会在这件事期间(拖欠4年了),换了领导。小王的钱就这么白白的扔了么?
如果要以法律的观点来看,应该怎样呢?敬请各位法律高手指点。

1、村委会的做法没错,发生意外时应该给以一定支持,如果小张他承包了100亩难道都要免吗?

2、对村委会从他的工资扣水费有些不认同,这是要告知小张的,而不能从村委会掌握的工资里直接扣除

纯属个人观点

小王并不知情,扣工资不合理;但恐怕很难要回来。

扣的工资还回来,差的水电费补回来.

这是一个口头合同的纠纷问题,谁主张谁举证,小张应该举证证明该合同存在而且就合同内容达到共识,如果有证人证明该合同免除了7亩的谁电费,就应该按约定执行,如果不能证明该合同存在的话,村委会就没有免除义务,这样,村委会扣除小王的工资就可以了,但是应该留足必要的生活费用,然后有小王象小张主张该毕水电费的支付。

楼上的是专业人士么?怎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