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图集:中国普通公民对交通事故赔偿一案的不解!请求支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09:07:23
1.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属于普通民事案吗?诉讼时间是否有限?
2.伤者搭坐被告130车,是原告的老板雇佣原告到外地干活,且由原告自己带的梯子砸伤,这种情况被告是否应当对原告付全部责任?
3.法院并没有公开审理此案,由于赔偿数额有误,现已经下达“裁定终止执行书”请问执行厅是否有还有执行被告的权利?
4.被告没有得到诉讼的权利,是因为原告提供假情造成被告拘留两次,被告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1.那要看是赔偿什么了.如果是对人身伤害提起的赔偿,那么诉讼时效就是1年.实践中就是从伤势稳定,或拿到伤残等级报告之日起计算.
如果是要赔偿其他的,或涉及别的标的,那么诉讼时效就是按一般的民事案件来计算,为2年.
诉讼时效还有可能存在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比如说您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让您无法提起诉讼,都可能会延长有效诉讼期间.

2.这要看梯子砸伤人究竟是谁的过错.如果是原告自己的过错,被告是不负责任的,但这一点必须由被告举证证明.

3.既然已经存在执行书,又没有公开审理,我有一点疑问,究竟这个案子有没有判决呢?另外,赔偿数额有错误,究竟是怎样的错误?是法院判决错误,还是执行上出了问题呢?

4.如果因为原告的假消息而使被告拘留,那么被告有权向拘留其的机关要求国家赔偿.只是,没有得到诉讼权利是怎么一回事呢?

您可以详细说说这个案子的经过吗?究竟有没有审结?被告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判决书,如果有的话,是怎么判的呢?如果是单纯的民事案件,被告是不会被拘留的呀.

多提供一些信息,能给出更明确的建议!

1、交通事故赔偿可在分清责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由交警队调解,达不成协议或对方不同意调解,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身受到损害的诉讼期限为一年,其它的为二年。
2、如果原告有过失,原告也应承担一定责任,被告不承担全责。这要看双方的过错程度,一般被告即使没有过错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3、中止执行的裁定由执行庭下达,下达后,该案应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如撤销了执行依据,法院将再下达终止执行裁定。中止与终止是有区别的,终止后将不再执行,但中止是有可能恢复执行的(维持原判),据你提供的情况,此处可能是“中止”。
4、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前提是要确认法院的拘留行为违法,如果是基层法院实施的应向上一级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数额不会高,两次拘留的总天数*上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当然法院还会追究原告的法律责任。

属于,两年;不是,由于原告存在过错,相应减轻被告责任;没有;原告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赔偿。2、要看是不是由于被告过错致使原告受伤。3、既然下达了“裁定终止执行书”,执行庭就应该停止执行。4、既然知道原告作假,那就叫被告反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