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三无指:5级工伤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22:44:26
已经有20年的工龄了.有补偿吗?
除条例规定的以外,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工龄补偿,我有20年的工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两项要查你所在的省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http://www.fl365.com/gb/laws/query/result2.asp?count=44&page=2&lastid=55873&preid=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和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报销医疗费等。具体看《工伤保险条理》375号令。

1.平时是否还有药费发生?
2.为什么要解除劳动合同?

你可以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和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
医疗费
住院补助费
以上5项如有未付,可以向企业索取.

更重要的一条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部位发生的药费超过赔付的75%那么企业还要承担药费的报销.

当然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和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报销医疗费等。具体看《工伤保险条理》375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