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发泡棉有毒吗:大学里的“师生恋”老师是一种职务犯罪行为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1:35:10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
教师不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刑法规定的职务犯罪主体就不包括教师(学校领导另当别论)。教师不会成为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师生恋就更谈不上职务犯罪了。如果女大学生是未满14周岁的,教师与其发生性关系,也不是职务犯罪而是强奸罪。

不是的。只能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们学校还有付校长50与学生20岁恋爱并结婚的呢。

当然不是了,除非你作出什么出格之事

根本牵涉不到犯罪,除非大学老师违背女同学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那就是强奸。

只要是恋爱,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跟犯罪没有关系。

当然不算,只要不违法社会的公序良俗和现行法律的规定,恋爱自由!!

连违法都算不上,也就是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