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哪家公司招聘:2005年工资、奖金2006年1月1日后发放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18:43:57
2006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该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是按照1600元起征点算还是按照老标准800元计算,我们这里的地税局已经来通知了两次,要求我们发放2005年的工资、奖金仍旧按照800元计算,请问有没有什么关于这方面的文件精神,文件号等等??????

呵呵,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如果你单位确实是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发放2005年的工资、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为1600元.你当地税务机关错误的执行了税收政策.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196号
2005-12-09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经研究,现就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衔接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5年12月31日(含)前,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16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已有人问过相同的问题。税务局没有统一意见,建议遵照主管税务局政策执行。

我曾经在网上看到了关于这个问题的报导,2005年12月份的工资在2006年1月发放的按1600标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