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世界教育电话:专家看看我这法条理解的对不对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2:19:39
1.抵押期间,抵押人在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抵押事实的情况下,可以转让抵押物。(这是不是说转让以后得的钱就归抵押权人了?)
2.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经过登记的抵押物,抵押人又租给他人的,虽然该租赁合同仍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这是不是说先抵后租的,承租人在抵押权实现前仍然可以使用抵押物,在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的时候,承租人不能以租赁合同对抗抵押权人,只能让抵押权人去实现抵押权?但要是抵押没经过登记呢?)

1.不是。经过两个通知(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此时,无需抵押权人的同意,钱自然是抵押人的,但是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或者提存。
2.先抵后租的,无论是否登记,都是只能去先实现抵押权。但是,抵押人没有告知设有抵押权的,由抵押人赔偿承租人损失,已经告知的,承租人自己承担。

未经登记的抵押物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我觉得第一个问题,转让得的钱并不当然归抵押权人
相关的可以参考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