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设兵团工资待遇:有懂法律的请帮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00:00:38
影象证据的法律效力有多长时间?

提供证据要重时效

打官司应提供证据,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道理。但提供证据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却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规定。近日,石家庄高新区某村的王某就因此输掉了官司。
2002年,王某借给同村的李某5000元现金。双方约定一年后还清。李某收钱后,向王某出具了借据。一年后,李某因生意亏本负债累累,不能还款。王某多次索要未果,于2004年8月将李某告上法庭。
石家庄高新区法院受理后,依法向双方送达了举证通知书,限定各自举证期限为一个月。但双方均未在该期限内提交任何证据。2004年9月10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李某拒不承认欠款,王某当庭出示了借据。但李某以该证据已超出举证期限为由不予质证。结果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根据该规定,法院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此案例提醒大家,打官司不仅要提供证据,而且要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第四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