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什么复合肥最好: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规定按多少比例开支,多余的餐饮票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0:16:38
请问:gufanyy走工程什么意思?我公司其他业务是建筑安装的怎么作?谢

多余的餐饮票可以走会议费、董事会费,会议费可以据实列支,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多余的餐饮入账时进费用,但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应调整缴纳所得税。
税法上,业务招待费支出有税前扣除标准,超出标准的部分,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即:
所得税法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如:某企业(内资)2006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2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本年度在管理费中共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30*60%=18(万元),但最高扣除限额=2400*5‰=12(万元),故只能扣除业务招待费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万元(30-12)。

业务费开支标准
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千分之五;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在此范围内可以据实扣除。
比如:招待费;
某公司本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1500*0.005+(2000-1500)*0.003=9万元
如果企业本年实际列支的招待费为12万元,税前扣除只能是9万元,如果企业实际支出招待费8万元,税前扣除为8万元。
对于多余的餐饮票可以走会议费、董事会费,会议费可以据实列支,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实在不行,就只能找别的票代替了,千万别让税务局知道。

由企业自已决定使用多少,只是如果超过税法规定的比例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要进行纳税调整,超支部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简易的计算方法:
收入额 扣除比例 速算增加数
1500万以下 0.5% 0
1500万以上 0.3% 30000
举个例子:
如果当年收入为1300万,小于1500万,扣除比例为0.5%,速算增加数为0.则税前扣除限额=1300*0.5%=6.5万
如果当年收入为2000万,大于1500万,扣除比例为0.3%,速处增加数为3万,则税前扣除限额=2000*0.3%+3=9万元.

税务局对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比例没有硬性要求,也就是说只要是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均可据实入帐。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有相关规定,即:全年收入在1500万元一下的可按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扣除,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可按千分之三扣除。由于此项规定,如果你企业费用中餐票比例过大的话,年末就会有很大一部分做纳税调增,同时增大你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几率。

内资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外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应当有确实的记录或者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
(一)全年销货净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五;全年销货净额超过一千五百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三.
(二)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五百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千分之十;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五百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

多余的餐饮入账时进费用,但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应调整缴纳所得税。

交际应酬费的列支标准:
(1)内资企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
(2)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应当有确实的记录或者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
A.工业制造、种植、养殖、商业等企业,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 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B.旅游、饮食、娱乐、运输、建筑安装、保险、设计咨询、修理、金融、租赁企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企业,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 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0‰;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5‰。
2、广告费的列支标准:
(1)三资企业实际发生的广告费用凭合法凭证在当年列支,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摊的广告费,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待摊费用或递延支出分期摊销。
(2)内资企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除特殊行业另有规定外,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特殊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对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 从事商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超过5年以上的,按上述8%的比例规定扣除。
3、企业对外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应当有确实的记录或者单据,在规定的限度内才准予作为费用列支,若企业的员工在外吃饭发生的费用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可入“福利费用”在14%内列支。
4、企业申请国内或国外的认证费用应入“管理费用”科目。

多余的有工程建设就走工程,没有的在差旅费里试试,不然就交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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