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投集团公司简介:人之死,谁之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12:05:30
由于酒后言语不合,甲乙二人发生打斗,甲方在结束后头异常痛,并说血管要崩裂了,说去医院未成,怕坚持不到医院,遂找来村医,治后可以忍受,不再痛,并输液治疗,但在几个小时后后,甲却被人发现已无气息.乙则立刻被拘留,其后甲做了体外的法医检查,并未发现可致死的伤,甲方家属要求乙方做赔偿损失处理,并不想在人死后还要做进一步的验尸检查,而且是验尸结果并不一定能证明死因确属欧打致死,请教各位高手,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处理为好?

当然要验尸,否则没法定

你是甲方的人还是乙方?
当然要让法医进行尸体检查,否则如果不是乙方打死可不就愿望了他?哎!

需要有证据证实甲的死亡是由乙的殴打行为所致,既存在因果关系才可以。而且乙只应该承担故意伤害的责任,应为他的主观方面并不是要乙致死。
一家之见。

需要有证据证实甲的死亡是由乙的殴打行为所致,既存在因果关系才可以。而且乙只应该承担故意伤害的责任,应为他的主观方面并不是要乙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