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装饰设计培训机构:请教契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21:43:07
我购买了预售房一处,买6楼赠阁楼,6楼面积100平,赠送阁楼49平,购买时按6楼面积交的房款,但现在到地税办理交纳契税时,却要我按4%交纳契税(豪华住房4%,普通住房1.5%),
经过了解得知本地的政策为: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在144平以下,无论是获赠阁楼还是打通两套住房,只要单套住房的原始发票或产权证上标注的面积不足144平,就不属于“豪华”住房。
我的阁楼是赠送的,但是开发商给我的住房原始发票上标注的面积却是149平,按照本地规定按4%收取契税。
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
1、 购买时阁楼是赠送的,但交契税时却按6楼加阁楼的面积计算,这合理吗?
2、 全国其它城市都是这样规定的吗?
3、 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是什么?换句话说,这样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出在开发商身上!
一般情况下,赠送的阁楼,露台不应计算面积!也就是说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和最后的产权证上都不应该有赠送的面积!

这个规定好像不是全国性的!所谓政策依据就是控制高档大面积商品房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