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kw工业电磁炉:求助: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02:33:49
从公家借款在写借条后,多长时间内还上不犯错误??(要有法可依)
借公家7万并打有借条,几年内还上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私借公款多长时间内没还上,构成挪用公款罪着法律上有规定吗?

1,首先明白借据的定义:
  借据与欠据均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借据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据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据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 的债权债务关系。
  2,相关的法律依据: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据和欠据,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据和欠据,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据,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据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据,在债务人出具欠据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据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据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正好印证了上述观点。此外,如果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曾主张过权利的,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3,对于你的问题:
  对于你的问题,我是这样想的,首先,你应该按照借条上和公家约定的时间内还款,毕竟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啊,并且公家可以从你的工资内扣除借款部分,所以还是尽快还上好。

是3个月不是几年!!!

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2001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9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1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0月26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月十七日

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等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三条 本解释施行后,我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