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发黑:计算企业所得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2:01:59
答案是284.81万元,请问怎样计算?多谢!
1。会计利润的计算
会计利润=产品销售收入4 600+其他业务收入400-产品销售成本3 800-营业税1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营业费用120-财务费用28-管理费用232-营业外支出100+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717万元
2。纳税调整项目
A。业务招待费
根据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在规定限额内据实扣除。限额标准为:销售收入1 500元以下的部分,为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销售收入1 500元以上的部分,为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三。
扣除限额=1 500*0.005+(4 600+400-1 500)*0.003=18万元
纳税调整额=30-18=12万元
B。捐赠支出
根据税法规定,向主管部门捐款不得税前扣除,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老年服务机构捐款准予税前全额扣除。
纳税调整额=70万元
C。罚款支出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被政府职能部门处以的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纳税调整额=10万元
D。分回的投资利润
根据税法规定,分回的投资利润,应当按照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还原为税前利润,并对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适用的所得税的税率差,补交所得税。
还原后的分回的被投资企业税前利润=17/(1-15%)=20万元
分回的被投资企业利润已交所得税=20*15%=3万元
纳税调整额=20-17=3万元
E。工资费用
根据税法规定,实行计税工资制的企业,工资费用在计税工资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调整额=320-268.8=51.2万元
F。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根据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根据准予扣除的工资费用的14%、2%、1.5%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调整额=56-(268.8*(14%+2%+1.5%))=8.96万元
3。应税所得
应税所得=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调整额=717+12+70+10+3+51.2+8.96=872.16万元
4。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税率-被投资企业已交所得税=872.16*33%-3=284.81万元
D。分回的投资利润
根据税法规定,分回的投资利润,应当按照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还原为税前利润,并对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适用的所得税的税率差,补交所得税。
还原后的分回的被投资企业税前利润=17/(1-15%)=20万元
分回的被投资企业利润已交所得税=20*15%=3万元
纳税调整额=20-17=3万元
学到知识了
本来这一块不大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