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莎和安娜的简笔画:在线泣等:我们是否有权探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18:39:17
我们家帮别人看过一个孩子,从哪个孩子出生10几天养到3岁,一直在我家。其间她父母曾给过生活费几千块钱,但是我们家承担了大部分的费用,而且和孩子感情很好。今年暑假,孩子的父母以要上幼儿园为名,把孩子接走了。后来我门曾去探望过孩子几次,他们都不高兴,最近一次他们还因为我们去看孩子而打了孩子,更直接吧孩子带走不让我们见。我们还听说孩子的父母曾多次因为孩子想回我家而打了他。
我想请问;我们是否有权看孩子,3年是否形成了事实养育关系,可否请求孩子的抚养权?
我的意思是我们毕竟和孩子共同生活了3年,他一生下来就和我们在一起,就认为我们是它的家人,现在硬是不让他见我们,孩子每次都哭得很惨,很可怜!我们心里像刀割一样。
我们不想要钱,不要补偿,就是想见见孩子,让我们有权探望她,不被她的父母恶意阻止。

不知何原因孩子由你们一直抚养几年,但探望权肯定是有的。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亲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亲或者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