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6中文破解版4.1:请问全权委托在法律上是什么概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02:39:40
请问全权委托在法律上是什么概念。
如果全权委托是否意味着放弃所有权利。

民事诉讼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全权委托主要就是指“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权利,当然了,这些权利在你委托的时候必须要说明,如果你没有说明的话,即使你说了全权代理,也是不算了,即还是作为普通代理处理。(民事诉讼法解释69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如果你把那些权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说明了,那么被委托的人就可以放弃所有的权利了,并且会对委托人产生实际效果。

如果只在委托书上注名”全权代理”只能是表示为”一般代理”,无权代理当事人处理实体问题.

若写为”特别授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也是产生法律效率的,可以代理当事人处理实体问题(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也叫特别委托,可以代替委托人进行整个委托过程的全部法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