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可以国内没有吧,以下只是一些条款:德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凡未办理本法第13条(已经订婚的双方同时在婚姻登记官员面前 亲自申明他们愿意互相缔结婚姻,婚姻关系便告成立)所规定的结婚手续者,婚姻无效。 但如果在举行结婚仪式后,配偶双方曾在婚姻共同体中生活3年以上,婚姻视为自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