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警有没有手机版的:求助有关房地产契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02:39:52
我的同事2005年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协议,并交付了全款.协议约定2006年1月交房,但开发商延迟交房,因为违约,我同事与开发商解除了合同,开发商同意退还全部还款.
但问题是我同事已经交付了购房契税,她想问问,这种情况,契税可否退返,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

这种情况可以退还已缴纳的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函[2002]622 号文中,就有关部门《关于对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是否可以退契税的请示》作出的批复称,按照现行契税政策的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前缴纳契税。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缴纳的契税税款应予以退还。 也就是说,你的同事可以在房管部门办完退房手续后,是可以到税务部门要求退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