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的局域网流量监控:1943年私人建房现在房产归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8 12:41:27
1943年私人建房到2000年房产局拆掉进行赔偿.请问;房子与土地能否分开进行陪偿这有法律依据吗?

如果你的房子的产权在自己名下,并且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样可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赔偿!

无土地使用权证,不补偿土地相关费用

不补偿土地相关费用

不是农村地区吗?
按照现在法律应该是没有赔偿,房子和土地是一体的,不能单独进行赔偿..但是43年建国前的房子,在法理上还有讨论的空间.这个问题其实比较复杂,不敢枉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