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与陈璧君的爱情:我妹妹要离婚,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6:56:35
我的妹妹,和我妹夫结婚以后,贷款买了楼房,其中有我妹妹的2万元,2年后,房子卖了,赚了5万元,现在因为我妹夫没有性能力和感情不和,我妹妹要离婚,请问,现在我们应该拿回多少钱?他们的结婚时间有3年了
他们没有孩子,买房时婆家出了9万,我妹妹有2万,贷款14万,房子是在婚后买的,结婚仅3年

没有特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平均分配.

如果有孩子建议千万不要离婚,因为离婚了对孩子造成的终身的痛苦,如果没有孩子,那也希望你们能互相谅解,总之建议你们不要离,永远都是第一个老公最好,相信我!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原则上本着照顾女方的原则,你妹妹可以要求多分一点。 本案财产包括所购买的楼房和出售后所获得的收益。

没有特殊约定就是平分。包括卖房后所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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