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剧孔子插曲:宪法第133条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21:56:22

我国宪法第13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我国检察官法第12条规定:检察官职务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
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
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此条的含义说明了人民检察院的体制是领导制,下级服从上级领导,有别与法院的监督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