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三盗亦有道:国家人事部职称司司长是不是有个叫丁建全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06:24:41

人事部还没有职称司。
具体内部机构有:
1、办公厅:协助部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公共关系、信息综合、秘书事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机关财务的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研究制定人事与人才领域信息管理及网络规划、标准,组织指导信息系统建设;管理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处室设置:
• 综合保卫保密处 电话:84214718
• 部长办公室
• 督查信息处
• 秘书处
• 财务处
• 信访处
2、政策法规司
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研究拟定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拟定人事法规体系规划和综合性法规,监督检查 人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国家公务员综合性法规的拟定修订、协调落实及监督检查;起草部的重要文件; 负责人事行政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协调和人事新闻宣传工作。

处室设置:
• 综合处 电话:84222840
• 新闻宣传处
• 法制处
• 调研处
3、规划财务司

拟定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宏观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公务员等所需专项经费;负责部直属事业单位经费以及基本建设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监督部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经济实体经营和管理工作。

处室设置:
• 综合规划处 电话:84229023
• 人员工资计划处
• 统计制度处
• 预算和审计处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组织选拔,负责来华(回国)定居专家审批等管理事宜;研究完善博士后制度;商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有关政策,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跨地区跨部门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国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及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

处室设置:
• 继续教育处(综合处) 电话:84211598
•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处
• 专家处
• 职称处
• 留学人员与回国专家处
• 博士后处
5、公务员管理司

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拟定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培训、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各地方、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研究拟定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国家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国务院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处室设置:
• 综合处 电话:84226648
• 考试录用处
• 考核奖励处
• 职位与任免处
• 培训处
• 申诉控告处
6、人事教育司

承办中央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承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呈报工作;承办中央管理的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负责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保险及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承办国家外国专家局领导人员职务任免呈报工作;负责本部社会团体组织的管理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室设置:
• 综合任免处 电话:84228931
• 机关人事处
• 工资福利处
7、人才流动开发司

负责对人才市场发展规划及供求信息的汇总预测和发布工作,指导全国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国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提出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需要人员调配工作,按分工研究拟定“农转非”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干部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组织解决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的夫妻两地分居及配偶、子女“农转非”问题。

处室设置:
• 综合处 电话:84227086
• 人才市场与毕业生就业处
• 调配处
• 人事争议仲裁处

8、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司

研究完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研究制定地区津贴制度,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拟定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制定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调动和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待遇;制定工龄计算政策;研究完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研究完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研究完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法规;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福利费管理工作。

处室设置:
• 综合福利处 电话:84220861
• 机关工资与地区津贴处
• 事业工资处
• 离休退休处
9、军转干部安置司

研究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规,编制安置计划并负责落实;组织中央国家机关接收和选调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交办事项;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

处室设置:
• 综合培训处 电话:84220695
• 安置处
• 自主择业工作处
10、国际交流与合作司

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与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间有关人事行政领域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协调组织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培训工作;负责国际职员的选拔、派遣、协调服务等管理工作;承担国际人力资源机构中中方牵头的协调工作。

处室设置:
• 综合处 电话:84214867
• 交流合作处
• 国外培训处
• 国际职员与多边合作处
11、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处室设置:
• 办公室 电话:84227359

12、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党组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示在我部的贯彻落实;负责研究起草我部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福利和医疗保健等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文体活动;指导检查部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室设置:
• 综合处 电话:84220436
• 服务一处
• 服务二处

13、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监督检查人事部及人事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人事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中央纪委监察部批准,初步核实人事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人事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人事部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人事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人事部及人事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人事部各级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人事部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室设置:
• 纪检监察综合室 电话:84214702
• 纪检监察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