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泗泾房价:土地使用权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01:31:12
A某原系甲村村民,84年嫁到乙村,但A某户口仍在甲村,且有房产一处,其养女B某84年与其解除抚养关系,在A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甲村村委会商谈获得了A某房产处的土地使用权,此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能否获得宅基地所有权(户口簿上B某为户主,A某户口在其户口簿上)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要经过土管规划部门批准登记才有效,我国的房产和土地是不能分开的,某人被批准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才能建房,某人有了房产,该人房产所占的土地才有了使用权.A某和B某原属同一家庭成员,A某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应该与B某共有,如果B某与A某分开了,要想获得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必须到土地登记部门重新确认登记,光与村委会商谈是不能获得宅基地所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