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丝机哪家好:谁来帖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拿分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7 08:35:43

当爱情遭遇亲情,你怎么可以爱上一个这样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你让我在亲朋好友面前如何抬起头来?原来我一直把你当成我最有出息的一个孩子,你怎么可以让我如此失望?”我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上头,父亲仍喋喋不休地在我的房间里数落着我。
我一句话也不说,泪水滑滑流下。我看看父亲,他那苍凉的眼神,心痛;再想想那个愿为我付出一切的男孩子,心痛。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一个人背负所有的苦和累。可是现在,我却让他们那么失望。尽管我一再告诉家里人,这个男孩子很聪明,人很好,对我极温柔极体贴,可是谁也不听,他们想的是我和他在一起,以后可怎么生活呀?尤其我这个在亲朋好友眼里又聪明又漂亮又懂事又有能力的女孩子,选择了一个这样的男朋友,他们的面子何在?
此刻,我真是希望自己生活在玻璃瓶或者象牙塔里面。如果我只选择和心爱的人白头到老,生死与共,不管贫穷或者富有,都不离不弃。可是如果这个选择是建立在要伤害我生我养我的父母身上,我该如何是好?我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无论他们怎么羞辱于我,我只是流眼泪,一句话不多说。我知道父母是为了我好,可是没有人能知道我心里的苦,我流了一夜的泪,没出声音,我怕父母听到我的哭声会心里更难过。
我知道父亲是爱我的,每次回家只要晚上,他就坐在沙发上等着我回了家才肯睡觉,我每次有事他都是一整夜的睡不着。对于我这样一个与世俗始终格格不入的孩子,他的担心如终大于牵挂。我想父亲应该是有所了解我的,他不愿意我在感情上吃苦,也不希望未来的生活太过艰难,我能责怪他么?
可是未来的日子,如果没有爱情,要我如何生活啊?我是一个活在感情世界里的女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可是要我为了自己的爱情,去伤害自己的亲生父母,我又是于心何忍呀?
想起那个男孩子,第一眼见到他,瘦瘦高高的个子,一双很忧郁的眼睛,我便开始心动了,忍不住要和他一起同甘共苦。自始我便知道他收入远不如我,而且家里又很穷。但这也不是他的错,我相信他会成功的,他现在需要的只是时间和机遇,我可以等,但周围的人不会理解,他们只是一味地嘲笑于我,说我痴傻,连最一般的女孩子都不如……
可是我怎么可以放弃呢?我分明感觉到他是真的爱我的,愿意为我付出一切,只要我不放弃他,他是永远不会放弃我的。虽然他现在一无所有,可是日子是人过出来的,虽然艰难些,但只要两个人同心协力,再苦也甜。可是父亲不相信这些,他这样的条件,何年何月才能奋斗出来呀?你以后可怎么生活呀?他感叹加伤心,怪我不听他的话,那么多优秀的男人追我,横挑竖挑,这样那样的都不愿意,最后却选了这么一个男人,对我是失望至极。
现在我最希望的就是帮助他尽快发展壮大起来,让他光明正大的走进我的家庭,让他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有模有样,让他因我而骄傲,让他爱我的父母,我的父母也爱他……

《玫瑰之殇》——给每个被爱或曾经爱过的女孩子

玫瑰之殇
第一次看见四四是在昏暗的走廊上,当时我正勾着脑袋上最后一级楼梯。我在新鲜的地方总是兴奋异常。
四四从楼梯连着走廊的拐角冲过来,挟着一阵浓烈的香。他冲我潦草的一笑,说,阿七。停顿。我看见自己和他同时停顿。他摸摸鼻子抬起手来说,不好意思,我是想问你买不买花。
我想我应该摇头的。他手里拿的全是玫瑰。浓烈异常的香。暗红色的花瓣湿漉漉的——是被水淋过的样子。玻璃纸里暗绿色的茎被攥的再也直不起来。
可是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而后我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把准备用来买水卡和草稿纸的钱全交给了他。又乖乖的接过那一捧数量不详的玫瑰。
他开始数那一大把花花绿绿的零钱,数到最后,他用食指和中指夹起一个一元的硬币,递给我,说:“你的钱只够买7支,那一捧一共17支,10支还我。”
我抬起头看他,他棕色的瞳仁里有飘忽不定的神情,像是一缕风路过的时候迷了路,于是就在他心里住了下来,从此漂泊也住下来。
我想我是心疼这样的男孩子了。
我乖乖数出10踯水淋淋的玫瑰还给他,在递过玫瑰去的时候我又看了一下他得手白皙修长,却很瘦,能看见皮肤下面一条条淡绿色的血管。
阿七。他突然又低下头,全然不顾我脸上的错谔。径自转身要走,却又回过头来,顿了顿,冲我说:噢,我叫四四。
我定定的站在那里看着这个男孩子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手里攥着7支失水的玫瑰。外头的天阴的很厉害,他手里玫瑰的颜色越来越模糊。可是他的那双把玫瑰攥到失水的白皙漂亮手,一直在我的眼前晃动着。

新学期的第一天下午,我在走廊上遇见了一个卖劣质玫瑰的男孩子,他有好看的修长的手,眼睛里住着让我心疼的漂泊。最最要命的是,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
他叫,阿七。然后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

第一次,我没有像从前那样去给花花草草们问好,而是拿着玫瑰直接回了宿舍。我找出带来的暗红色咖啡杯子,装满清水。把玫瑰枝条小心的剪上斜口,插进里面。杯子小小的,玫瑰挤挤挨挨,散发出浓郁的香。
我站在自己的床边向新舍友们打招呼,说,大家好我是染七。我看见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站到我插满玫瑰的杯子旁边,冲我淡淡的笑着,轻轻的说,你好,染七。我喜欢你刚拿来的这些萎靡的玫瑰,我也喜欢你,我叫林饶。
我看见林饶站在挤挤挨挨的玫瑰旁边,觉得她似乎就要融化在那一阵浓郁的香气里。可是我已经来不及想别的了,我想着那个卖玫瑰的奇怪男生,他叫四四,他站在阴郁的秋天里叫我,阿七。他挟着浓烈的玫瑰香,撞进了我的世界。我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和飘忽不定的眼神,一下子就心疼起来。
我在阴郁的秋天买下了他的玫瑰,虽然我并不知道我能不能一并带走他眼里的漂泊。
“染七,你哪来的这些玫瑰?”林饶突然问。
“恩?唔。一个男生刚刚我去实验楼闲逛的时候一个男生卖给我的。”
“卖给你的?唔。”
“……”
对话很快就被别的话题所取代了,在这所省重点中学里,每个人的过去都可以一直讲到这些原本就失水的玫瑰凋零最后一片花瓣。
可是林饶似乎对这些玫瑰特别的喜欢。

“七,我非常的喜欢失水的玫瑰,它们的颜色浓烈深沉可是却寒冷,我是说,我从来没觉得红色是暖色,特别是暗红,从心里汩汩的涌出来,像青蛙冰凉的血液,浓烈甜腥可是冰凉绝望。”
“七,我以为除了我,再也没人会喜欢这样的植物。花店里的玫瑰永远新鲜娇嫩,饱满的像是要溢出爱来。”
“七,我不是个明媚的孩子,我时时刻刻都恐惧像萎靡的植物一样失水而死。我常常在夜里失眠。爸爸妈妈在隔壁争吵或者沉默。而我只希望自己能够沉入黑暗里什么都不要知道。”
饶饶在我耳边小声嗫嚅,她呼出的热气在我的头顶酝酿成一团冰冷的云彩。远处有火车汽笛的声音,我迷迷糊糊的听着饶饶的声音越来越小。
饶饶你知道吗?我其实不喜欢衰败的玫瑰的,我喜欢的是葵花,在太阳底下蔓延成一片黄澄澄的温暖。那才是盛大的爱啊。盛开在太阳底下的,华丽而昂贵的爱。

可是我没说。我只是安静的听着饶饶的诉说,她是个疼痛的孩子,喜欢暗色的玫瑰。我在她的讲诉里沉默,想,如果这样能让她好受一点,那么我愿意暂时安静。
我抱抱她,说饶饶睡吧。然后在由近及远的隆隆火车声里翻了一个身,想,四四是不是也是这样一个疼痛的孩子。想着想着,就沉沉睡去。

我竟然在开学的第一天上午就遇到了四四。再次相遇,我亲爱漂泊的四四。
上完语文课的时候我和饶饶去吃午饭。我收拾的很慢,饶饶站在门口等我。那天的阳光温暖异常,走廊里铺满了变化的线条。走廊外面那棵粗粗的芙蓉树开始噼噼啪啪的掉叶子。
云淡风轻。饶饶站在门口等我。
然后我看到四四。他随着人流涌过来,在写着我们班号的铁牌下面停下来,手里抱着一本墨绿色的书,书脊在秋后的阳光里异常明亮。他的好看的要命得手,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
悉簌的声音,我听见他摩挲纸页的声音,以及我心中的爱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
我背着书包走出去。仰起头看他,他看着我,笑笑说,你好,原来你在这儿。阳光落满了他瓷白的牙齿。
我的鼻子上沁出细小的汗珠。我对着他拼命点头。低下头再抬起头,时间在我点头的时候就永远停止。
饶饶是那个拨动我时钟得人。她不准我停留。我还在看着四四的时候饶饶拽过我的手,她低下头说,染七我们走。然后她拉着我离开,她用力拽着我的手臂,我觉得她的指甲都快要陷进我的肉里。她在我最欢喜的时候拨动了我的弦,并且它开始飞快的旋转飞快远离。
四四,我们先走了。林饶低下头说,把我拽的越发疼痛。
阳光的线条全部开始凌乱,一晃一晃弄疼我的眼。我被林饶拽着走到走廊的尽头,恍惚听到四四说,饶饶再见。
再见,再见我亲爱的四四。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再见。我害怕我们没一次的分开,因为你是个漂泊的孩子。我害怕你就此离开不再回来。可是你跟我的朋友道别,只要道别就一定还会相见。四四,你知道我是多么欢喜当我看见阳光下你干净的脸。乖乖的像刚开始长大的男孩子,眼睛里住着迷路的风。
四四说,饶饶再见,他一定也跟我说再见了,说,阿七,阿七再见。
写着班号的铁牌在秋日的午间哗啦哗啦的响着,芙蓉树开始优雅的掉叶子,我再次遇见四四,在爱的花朵盛开的声音里,在阳光落落的走廊里,在一切都沉稳缓慢的秋天,四四生长成我心里那只奢靡的暗红玫瑰。
我的时间的钟在秋天的潮湿里开始生锈。时间渐渐模糊起来。影影绰绰。林饶午饭吃的很少。她用筷子挑着盘子里软塌塌的油菜,看过来看过去,自言自语着什么。油菜的汤贱到林饶干净的米色裤子上,留下一个一个斑点。我看着林饶,她失神的守着那些软塌塌的油菜,看着裤子上的斑点对我说,七,它们是我哭脏的脸。
我低下头拨拉盘子里的饭粒,一颗一颗一团一团是这么的黏。
秋日的阳光开始明亮起来,林饶的大眼睛却忽明忽暗,是什么呢?那么熟悉的感觉。可是是什么呢?
是什么呢?
我拨着饭粒,拼命想那些忽明忽暗的眼神,是什么呢?我在昏暗的阴天里剪那些玫瑰的时候看见过,我在四四从楼梯拐角冲出来的时候看见过,我在黑夜耳边的嗫嚅里听见过。
我不想说,可是又必须说,林饶眼睛里的忽明忽灭,是盛开在那些暗红色玫瑰花瓣上的,和四四一样的,漂泊。
没有住所,于是流浪,所有的行李,只是绝望的爱。
四四在秋天的走廊里对飞快逃离的林饶说,饶饶再见。
我想,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那一定是时钟停摆时的幻觉,一定是的。
宿舍里的玫瑰早已枯萎,林饶小心翼翼的捡起那些花瓣,夹在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里,花瓣们疲惫的睡在黑白的交错里,再也无心念起它们所承载的往事。
那是一本厚重的书,分上中下三册,英文原版的《飘》。我很奇怪饶饶为什么只有下这一册。饶饶从不解释,她只是一页一页得翻着,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和那些沉睡的花瓣。

《飘》,林饶的英文原版的飘,墨绿色的书脊在我的眼睛里异常明亮。我不想再听见那些纸页摩挲的声音,缓慢沉重,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斯佳丽在大雾弥漫的街道上迷失了方向。
如我,我新鲜的爱,它在玫瑰的暗色里找不到出口了。

常常会遇见四四,有时是在阳光落落的球场,他冲我们挥手微笑;有时是在课间的走廊,他抱着一大摞物理作业本,还会腾出手来点一下我的脑门;有时是在喧闹的食堂,他冲出来的时候看见我们,会再折回去买两盒酸奶。
可是每次他都说,饶饶你好。
可是每次他都只说,饶饶再见。
林饶每次都会拽起我的手臂,低下头说句谢谢,然后是染七我们走。
迅速离开。
林饶如同走廊外面落着叶子的芙蓉树,一句话就风一般吹落所有的叶子,留下一地凌乱不堪的线条。留下绝望的我,迷恋着四四眼睛里的漂泊和修长的手指,希冀着告别之前的“阿七,再见”。
四四,我亲爱的四四,我只要你再叫一声我的名字,叫我阿七,只要一句再见,四四我就笃定我不会把你弄丢,只要道别就会再次相见的,对吗?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

天一下子就冷起来,芙蓉树落尽了所有的叶子,光秃秃的枝桠分割支离破碎的天空,一切突然像丢失了的拼图,再也寻不回来。

四四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夜晚找我,楼下的那个女生敲开宿舍的门,说 染七,楼下有人找。
我散着辫子穿着肥大的运动衣就下楼了,一定是借教室钥匙的男生,我想。顺便带上了钥匙。
楼下很安静。落尽叶子的柳树蜷着身子沉默。
染七。我听见一个声音在我准备上楼的时候响起。
暗哑可是温暖的声音,如同花朵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从冬日柳树的沉默里轻轻响起。他叫我,染七。
我一下子回过头去,手中的钥匙发出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的响声,像是圣诞节时挂在雪松树顶端的银色铃铛。叮叮当当。
唔。四四,你好。
恩,你有空出去转转吗?就一小会儿。
唔,好。
亲爱的四四,你听出我心中的欢喜了吗,一瞬间所有的花朵都在冷风里盛开出大片大片的明媚春光,我以为我新鲜的玫瑰能在今晚饱满如我心中的爱。
我们去了那棵芙蓉树的下面。光秃的枝桠分割支离破碎的天幕如同破碎的拼图,一切都美妙如那个玫瑰色的下午。
“染七,也许这么把你叫出来会很突兀,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了,因为也许只有你能了解,染七,只有你能了解我现在的感觉。”
“我每次看见你的时候你都明亮的像个孩子,一个干净快乐的孩子。你的眼睛总是熠熠生辉,你的快乐满的都快要溢出来。”
“所以我总是想,和你在一起是会很快乐的。你的心里的明媚如盛开的花朵。”
四四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安静的白气一圈一圈荡漾开来,星星在枝桠间闪光。
哦,亲爱的四四,原来你看见了这个期待着爱的孩子,对吗?你看见了她微微仰起来的脸上盛开着的爱的花朵,你想要浇灌它们了,对吗?
芙蓉树光秃了枝桠,可是我心中满树繁花。
“染七,”四四把头转向我,对面办公室里的灯光落在他瓷白的牙齿上,“所以我一直,一直都很放心饶饶,因为她是个不会爱自己的孩子,她太漂泊太疼痛,她总是拼命躲避那些她以为的伤害。”
“所以我一直都没再单独找过她,自从上高中以后,我只是会在偶尔遇到你们的时候看一下她,临走时说再见,因为饶饶说过,说了再见就一定会再次相见。”
“饶饶和我是初中同学,染七。我们说好要考上同一所高中再去同一所大学,在夕阳里看青色的砖、琉璃的瓦和纯白的鸽子,买很多很多的玫瑰,看着它们在生命中只有一次的盛开里耗尽最后一丝力气去爱。”
“染七,你知道吗,饶饶的父母最近分开了,饶饶谁都不想跟,我怕她会难过,可是又不想打扰,所以,所以请把这本书给她,她会明白的。”
四四递过来一本厚厚的书,我没有看封面,只是摩挲着,有熟悉的声响。
对面办公室的灯光依然明亮,没有夜鸟在芙蓉树上扇动翅膀,可是我分明看见漫天的星光全都迷离而且模糊起来,破碎的天幕如同碎裂的冰封湖面漏出尖锐的伤口。我的头发在干燥的风里纠缠起来,宽大的运动服从四处渗进冬天的寒冷。
我慢慢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在悉簌声里听见水结成冰的清脆。
我看见一个孩子迅速的低下头去,又抬起头,静止的时间里他留下一滴眼泪给冬天。然后抬起头来,赶快微笑。
“四四,恩,我想,我会给她的,恩,好的。”
“那么,谢谢。对了,刚开学的时候你买过我的玫瑰吧,呵呵,它们快要凋零了。那时侯不认识你,还冲你不停的打喷嚏,真是抱歉,这个送给你。”
四四递过来一个玫瑰标本,暗色的花瓣在塑料片的后面瑟瑟发抖。
可是,四四,你知道吗,我是不喜欢暗色的玫瑰的,我真的不喜欢可是一直在接受,接受你萎靡的玫瑰眼睛里漂泊干净的脸庞、上扬的嘴角、瓷白的牙齿、修长的手指。它们在我心里早就生长成一株暗色的玫瑰,带着坚硬的刺,狠狠的扎到了我。
可是我只是接过来,冲四四说,谢谢。
四四站起来,说不早了该回去了,说天太冷了把你叫出来真是不好意思,说,染七,再见。
往事在四四转身的那一瞬间纠结起来,撕大师的喧闹抄的我心里疼。很疼。办公室的灯终于灭了,我抱着那本书没有看清封面的颜色。
悉簌的声音里芙蓉树又开始优雅的掉叶子,爱的花朵盛开时,花瓣裂的太深,暗红的液汁流出来,像是饶饶说的新鲜的青蛙血液,冰凉可是绝望。
阴暗的走廊里湿漉漉的玫瑰,爱上漂泊的那个孩子从此不再明媚,她听见大片的明黄色阳光被埋葬的声音,她听见他说,阿七。
只是一个喷嚏,阿七。
我抱着那本厚重的书穿过球场柳树干枯的枝条依然沉寂。宿舍楼越来越近的时候我看清了那本书的封面,浓重的墨绿,Gone With The Wind。
萎靡的玫瑰一瞬间全部凋零。
我指间冰冷,在楼梯上快步行走。灯光落在脸上,潮湿而且疼痛。大雾弥漫。
我在楼梯上快步行走,我知道饶饶在尽头等我。
我要把书交给她,而把玫瑰标本永远留下。

大雾弥漫。斯佳丽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家,可是瑞特却离开了。
我手里握着暗色玫瑰干枯的花瓣,看着饶饶那双住着漂泊的让人心疼的眼睛,轻轻呢喃,再见,再见。

四四说,再见。染七,再见。
冬天,大雾弥漫。

穷学生的爱情,一篇让人流泪的爱情故事!~
跟很多普通的故事一样,我是个特困生,是村子里唯一的大学生,学校其实很一般,不过是本科,而且我的高考成绩是全县第一,爷爷说这就是状元啊,他坚持要摆酒席,要请客,我们那么穷的家,终于看到希望了,终于有人要到北京去念书了。
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在城里同学面前是多么自卑,不知道我是怎样费尽心血去学普通话,练英文,他们甚至不知道学费我是怎么一年年交上的,有次我无意间说起自己每个月家教可以赚500元的时候,父亲第一次冲我发了脾气,他觉得我赚了那么多钱还不知道孝敬老人,不知道寄家回家给弟弟交学费,太不懂事了。
我的生活可以说很黑暗,一直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同学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地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做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交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家乡说起我来都是很神化的:多么有出息,不但能供自己还能供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我下一届的学妹,迎新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帐,又带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帮她认路。
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连多一眼都没看她。是啊,那时候我正在想,付了帐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她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子了。结果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她买了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在冬天的冷风里。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 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确定保送上研了,给她买了很多书,让她考研。每天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她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地对她。
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三百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一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的菜。
她跟家里说起了我,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他们家吓了一跳。她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她妈妈说因为她是独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一直都皱着眉,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像电影或者小说里的镜头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我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楠楠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这是我们父母的本分。小伙子,你能做到吗?我没有答,我知道我做不到。同时我也知道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牺牲有多大。不住好房子不住宿舍,跟着我挤小平房,好衣服不穿,长年穿运动服。过去有那家饭店新开张,她爸爸一定开车带全家去吃,现在她跟着我吃水煮白菜。她把生活费省下来,帮我交学费。这一切就是我所能给她的,一个贫穷的爱人所能给她的,就这么多,却要求她无休止地付出,从时间到物质。她说:爱你就不觉得苦。但是我心痛啊,是真的心痛,好象整个人都要被撕裂一样的痛。我的出身我不能选择,但是她为什么要选择我,选择这样沉重的担子。
果然,结果她家里是不同意的。她妈妈还问她与我同居是不是我使了什么卑鄙的手段。我不能不说,她父母也真是一番苦心,表面上不拆散我们,实际上却不断鼓励她出国留学。她还高高兴兴地跟我说:咱们一起申请吧,我们到国外去念书。我笑了,说好啊。我没告诉她,我弟弟高考失利了,要复读一年,我妹妹正上高三。我找了更多的工作,说服她各自搬回宿舍住,故意一天天地疏远她,又不让她觉察。因为她的个性就是那么明朗活泼的,也有点粗心,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有了分手的念头。
我强迫她背单词,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学英语,她说我觉得你好象对我没那么好了,我说没有,让你好好学习才是对你好,你不是要出去留学吗?一直等到她考完GRE,我帮她发简历,发资料,写申请,忙得比她自己还上心。她开始越来越犹豫,问你呢?你怎么办,我说我容易,我当过枪手替考都考得不错,你怕什么。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看她,因为我的眼睛会泄露真相。
终于等到OFFER了,终于我松了一口气,我电话了她妈妈:阿姨,楠楠可以留学去了,你们放心吧。她妈妈很迟疑地问你不跟过去吗?我说我不会去的,我有家人需要照顾,我真心希望楠楠一生幸福,可惜我做不到,所以我也绝不连累她。她妈妈在电话那边哭了,说你是个好孩子,能体谅父母的心。我说我明白,我不怨你们,真的。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应该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记我。
她哭成泪人,打我,咬我,踢我,我不还手,但是也不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到国外去吧,我爱的姑娘,会有更好的人更好的爱情给你补偿,我不想让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不能尽情享受人生,而且是因为我的缘故。我是个穷人,给你的东西,与你应该得到的,相差太远太远了。我不愿意我们变成象博士师兄们那样的家庭,两夫妻咬牙供养其中一方的老家,矛盾不断。就这么结束吧,相信我我比你更疼痛,因为我不得不伤害你,不得不离开你,我最爱的人。
她走了,生活还在继续。有时候我会来网上看些爱情故事,每个痴情的女主角,都那么像她。我想在这里对她说完这段话:如果10年以后我自由了,我会先去找你,只想远远地看你一眼,你幸福的话我绝不打扰你,你要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那么,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

无论我看多少次,我都会很心痛的故事!

我的博客里有篇文章,自己很喜欢,名字是“爱情伏击”,很温馨的爱情故事。
http://blog.sina.com.cn/u/49464367010003ag

一个女人用一辈子说的话

有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威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
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
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
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
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关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不是他的孩子。他羞愤交加,
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
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
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
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
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又慢慢振作了精神,
他把她当做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腹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
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
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
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飘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宽的眼界和胸怀。过
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清,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
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身后,只字
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
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
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
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
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
“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