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77千石抚子本子全彩:我20岁,最近一个16岁的女孩离家出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7 08:50:36
我20岁,最近一个16岁的女孩离家出走,因为我曾经做过她的辅导员,她找到我,出于同情我陪着她,白天带她去我姐姐家,因为带进家实属不便,晚上她就睡在我家门口,出于同情和她的意愿我隐瞒了她的父母,想等她情绪平静再送她回家,但纸包不住火,她父母知道真相后恼羞成怒,请问我这样做是否有触犯民律,对方是否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赔偿,谢谢专业人士告诉我!

什么事也没有!!

如果她家属无理取闹,造成后果,你可以告他们赔偿你的精神损失。

你是没有法定和约定的义务要看管她,现在你看管了确实构成了无因管理。你是没有过错的。

构成无因管理,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