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山乾向兼辰戌的名坟:请教合同到期的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04:01:42
我是一个原国企的员工,我公司在2004年改为民营企业,我1984年参加工作,1997年得8级伤残,我从1997年8月开始休息,我的合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期,但到今年肯定早已到期,我的单位想和我结束劳动关系,但他们当时也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希望大家给些意见,谢谢

6月14日 12:10 合同到期没有补偿金。

但是如果公司在合同期间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