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石榴白心芭乐:求解<红楼梦>中秦可卿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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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曹雪芹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秦可卿几乎是整部小说中长相最美丽的女性,但为何曹雪芹要安排这样一个美人在故事刚开始就离去?

秦可卿之死,在第五回中写道:“后面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由此可见,秦可卿应当是上吊自尽,而如今大多写作病死。
根据考证,第十三回秦可卿之死那一回——原来回目叫做“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而脂砚斋批语里面说得更清楚,是她劝曹雪芹删去了关于秦可卿之死的大段文字。
所以,秦可卿与其公公秦珍在私通之时为婢女瑞珠、宝珠撞见,秦可卿羞愧难当,是谁悬梁自尽。而紧接着瑞珠触柱自杀,宝珠为求保全性命“甘心愿为义女,誓任摔丧驾灵之任 ”。
至于秦可卿的身世等谜团可参考《刘心武揭密红楼梦》,他所言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意见你看一看中央10台的百家讲坛,,

对这个讲解非常清楚。

秦可卿的死,在当时是有历史背景的,也是影射当时清朝一个历史事件的。

用她的死,折射出了历史背景和历史事件,从而对后面的故事发展作了辅垫。

据说,秦可卿是秦家收养的女儿,小说里没细说她的真实身份,但红学的人分析说,她应该是清朝康熙的儿子,原来的太子胤礽的女儿。

看红楼梦应该了解一下曹家所在的年代和历史背景,,小说里隐含很多当时的历史事件,是一种隐喻的历史小说。

因为在康熙的儿子们挣皇位的过种中,曹家是站在太子一边的,在太子二立二废中,曹家经历了起伏;

但最后当皇帝的是四子,曹家就又经历了一场大起大落。

【数据库】人大全文1995-2001年文史类专题【文献号】27916 【原文出处】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原刊地名】武汉【原刊期号】199501 【原刊页号】086-089 【分 类 号】J2 【分 类 名】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作 者】邹少雄【复印期号】199505 【标 题】秦可卿之死辨【正 文】 从《红楼梦》的整体艺术构思来看,“秦可卿之死”在小说中占有较为突出的地位,它不仅关系着小说的思想内容、艺术结构,而且还为《红楼梦》的悲剧定下了基调。虽然如此,秦可卿的形象及“秦可卿之死”的真相在作品中却显得很隐约朦胧,有如雾中之花,水中之月,让人捉摸不透。也许是出于好奇,也许是刨根问底的思维习惯在起作用,红学界对于秦可卿的死因提出疑问、探赜索隐者不乏其人。 1 早在清道光年间,《红楼梦》著名的评点家王雪香就说:“秦氏死后,不写贾蓉悼亡。单写贾珍痛媳,又必觅好棺,必欲封诰,僧道荐忏,开丧送柩,盛无以加,皆是作者深文。”〔(1)〕由于王雪香的评点十分通行,既有单行本,又有附刻本,因此,他对秦可卿死因的推测极大地影响了一般读者。同样,同治年间的青山山农在《红楼梦广义》中也说:“秦可卿本死于缢,而书则言其病,必当时深讳其事而以疾告于者。观其经理丧殡,贾珍如此哀痛,如此慎重,而贾蓉反漠不相关,父子之间,嫌隙久生。”〔(2)〕这也只是停留在猜测的阶段,对于秦可卿之死的种种疑窦提出了自己的解释,到了1921年,qú?①yuán?②在《红楼佚话》一文中对秦可卿之死作了较为明晰的描述:“又有人谓秦可卿之死,实以与贾珍私通,为二婢窥破,故羞愤自缢。书中言可卿死后,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3)〕qú?①yuán?②的这种描述虽较具体,但它只是记录传闻,并无可以服人的真凭实据,因此,在读者中反响不大。首次对秦可卿死亡真相作了周详考证的是新红学派的代表人物俞平伯先生。他在1923年出版的《红楼梦辩》一书中特列《论秦可卿之死》这一专篇,详细地论证了秦可卿是自缢而死,自缢的原因是因为她与贾珍的淫行被婢女撞见。主要证据有以下几点: 第一,第五回“金陵十二钗”正册中关于秦可卿的画上“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4)〕 第二,第十三回说“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纳罕”、“疑心”皆是线索。 第三,“写贾珍之哀毁逾恒,如丧考妣,又写贾珍备办丧礼之隆重奢毕,皆是冷笔峭笔侧笔,非同他小说喜铺排热闹比也。” 第四,秦氏死时,“尤氏正犯胃痛旧症睡在床上,是一线索。似可卿未死之前或方死之后,贾珍与尤氏必有口角勃xī?③之事。且前数回写尤氏甚爱可卿,而此回可卿死后独无一笔写尤氏之悲伤,专描摹贾珍一人,则其间必有秘事焉,特故意隐而不发,使吾人纳闷耳。” 第五,秦氏死后,二婢一个触柱而亡,一个甘作义女,这说明此二婢与秦氏之死关系密切,正是她们撞破了贾珍与秦氏的私通,秦氏才羞愤自缢。 最后,俞平伯先生断言:“秦可卿的结局是自缢而死,却断断乎无可怀疑了!” 自此以后,秦可卿之死乃是与贾珍有染而悬梁自尽之说遂成定论。随着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被发现,此定论更是似乎无可动摇了,原因是甲戌本《石头记》第十三回回末有这样一段脂砚斋的总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在秦可卿之死已有定案的情况下,稍持异议的是洛地的《关于秦可卿之死》一文〔(5)〕。此文也认为秦可卿之死是“淫丧”,但“淫丧”的主凶不是贾珍,而是贾敬。从事探佚学研究的梁归智同志在《红楼梦佚话》一书中亦持此说。实际上,洛地和梁归智同志的观点与俞平伯先生之说同出一辙,是同一前提下的两种性质相同的结论,其区别只有枝节问题上。 客观地看,以上两种说法看似有理,能解释书中的某些疑窦,但如果仔细推敲的话,它们都是站不住脚的。下面本文先对第一种说法之证据一一予以辩驳。 第一,“秦可卿之死”之所以引起人们的争论,根源还是在于第五回暗示秦可卿命运的那幅画,“一美人悬梁自缢”的画面直接使人们产生秦可卿是自缢而死的思维定势,至于她为什么自缢,原因当然是有着见不得人的事了。其实,这种理解是不符合《红楼梦》的艺术实际的。因为,作者所描述的画及所写的判词是用象征等手法来暗示“十二钗”的命运结局的。有的画与判词具有一种深层的象征义或隐寓义,如“玉带林中挂”的画与判词不是指林黛玉最后吊死,“金簪雪里埋”的画与判词不是指薛宝钗最后埋在雪中一样,秦氏的画所指也并不是“悬梁自缢”这样一览无余的表层义,而应是指小说所实际描写的她因“思虑太过”而忧郁成疾致死,亦即“自死”。 第二,甲戌本《石头记》第十三回的那段脂批被普遍认为是支撑“淫丧”说的铁证,但认真推敲这段脂批,其可信性是大违作者明确提出的“真事隐”、“假语存”的写法。其二,秦氏“淫丧”的描述明显不合作者“为闺阁昭传”的本意。其三,“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一语大不通,这句话把秦氏说成是“安富尊荣坐享人”,显然不合小说的实际描述,因为小说曾多次强调秦氏的“用心太过”和“要强”,她临死托梦给凤姐时,还说出了一大段眼光远大、深谋远虑的话。也许正由于这句话难于理解,所以有人怀疑这里的“是”字应为“非”字〔(6)〕,而晚出的靖本《石头记》脂批则把这里的“嫡”字作“岂”字;有人在标点时把这句话标为句号,有人则标为问号〔(7)〕,但不管标为句号也好,标为问号也好,都是不合文意的。其四,“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一语更不通,“其事未漏”与“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之间根本谈不上转折关系或假设关系,而且“其事未漏”与“为二婢撞破”也自相矛盾。其五,既然删去了“淫丧天香楼”的描述,而且文字上少却了“四五页”(脂批),那么要插进秦氏得病与“张太医论病细穷源”等文字,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前后几回的文字都要作相应的更改,而这段脂批却只言“删”,未涉及到增与改。其六,批者之所以“姑赦之”,命作者删去“淫丧”的文字,原因不外是“大发慈悲”(脂批),以纯洁秦氏的形象,但他在作者既删之后,于“重评”中仍重提此事,使秦氏“淫丧”之事欲盖弥彰,这就极不合情理。由此可以断定,这段脂批系抄者伪托无疑。 第三,秦可卿死讯传出时,“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这里的“纳罕”、“疑心”并非指秦氏淫行败露自缢而令人“纳罕”、“疑心”,而是指秦氏本应过春分才会死(张太医论病时推断),但这时仍是冬底(从凤姐与平儿“灯下拥炉倦绣”可知),离春分至少还有一个月,所以众人“纳罕”、“疑心”。太平闲人张新之在读到张太医推论秦氏“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过了春分,就可望全愈了。”时批上“记清”,在读到秦氏临死时批上“仍是这年冬底耶?”〔(8)〕就说明了这一问题。戚序本《石头记》与程高本《红楼梦》把此处的“纳罕”改为“纳闷”,“疑心”改为“伤心”正是为了避免歧义。 第四,秦氏两个丫环一个触柱殉身,一个甘为义女,这种描写并无深意,只是印证了秦氏平日待奴婢慈爱宽厚,印证了众人对秦氏的评价。因为,在封建社会,奴才忠于主子是理所当然的,别的不说,单是《红楼梦》中,此类事情就并不少见,例如焦大之对于贾府老太爷,紫鹃之对于林黛玉,鸳鸯之对于贾母等。因此,二丫环“撞破”之说显然纯系猜测。 第五,秦氏死后贾珍的种种言行并非“怪事”,不能说明二人之间有不轨行为。从小说的客观描写来看,贾府众亲友、众长辈幼辈、众仆从老小等,均未对贾珍办理秦氏丧事时的言行感到奇怪,感到不合情理,这说明他的言行是符合他的身份的,具有生活与艺术的真实性。 第六,尤氏称疾是服从于艺术构思的需要,不然,王熙凤协理宁国府、弄权铁槛寺便无从写起。此处的脂批也点出了作者的这一匠心:“妙,非此何以出阿凤。”(甲戌、己卯、有正本皆有此批)。 第七,认为秦氏是“淫丧”的人还有一条证据,即焦大醉骂时所说的“爬灰的爬灰”,他们认为这“爬灰”指的就是贾珍与秦可卿苟且之事。其实,这种联系是没有丝毫根据的。原因之一,秦氏死讯传出时,小说描写道:“那长一辈的想他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他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他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他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焦大显然包括在这“家中仆从老小”之中,因此,他不可能去侮辱秦可卿。原因之二,如果连焦大都已知晓贾珍与秦氏间的淫事,那就说明此事贾府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秦氏“淫丧”为二丫环撞破而羞愤自缢之说则不攻自破。因此,焦大所骂的话正如王熙凤所说,是“醉汉嘴里混吣”,并无所指。 由上可知,所谓秦可卿之死是与贾珍私通,为二丫环窥破,羞愤自缢,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再看第二种观点。同第一种观点相比,第二种观点把秦氏“淫丧”的主凶说成是贾敬,就更属捕风捉影、无稽之谈了。贾敬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早在小说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作者就借冷子兴之口对贾敬作了一个全面的介绍:“一味好道,只爱烧丹炼汞,余者一概不在心上”,“不肯回原籍来,只在都中城外和道士们胡羼。”此后,小说是紧扣这个介绍来描写贾敬的,典型的例子是第十一回别人给他做寿时,他也懒得回来,并说了“我是清净惯了的,我不愿意往你们那是非场中去闹去”等话。事实上,直到服丹致死,他都一直没有回过宁府。因此,后一种说法是不符合贾敬的整体形象特征的,因而也是经不起推考的。 2 秦可卿之死既非与贾珍(或贾敬)淫行败露而羞愤自缢,那么其死因究竟是什么呢?考察小说的客观描写及作者写作《石头记》的本旨,笔者认为,秦可卿之死实乃与贾宝玉暗恋而相思成疾所致。这有以下十证: 第一,太虚幻境册子上的秦可卿判词“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暗指了宝玉与秦氏不寻常的关系。上句点明秦可卿是幻变的情的化身,下句“情既相逢”即点明了宝玉与秦可卿之相恋。因为,按照警幻仙姑的说法,“知情更淫”,而宝玉正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秦氏也“擅风情,禀月貌”,是“幻情身”。 第二,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曾与秦可卿的天上化身成姻,这个秦可卿“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这实际上隐喻了秦可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的完美统一。而《石头记》叙事的主线之一正是贾宝玉同林黛玉、薛宝钗三人间的恋爱婚姻故事。 第三,秦氏听见宝玉在梦中唤她的小名而纳闷时,作者有这样两句回后题诗:“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我痴。”这说明秦氏对宝玉的痴情正由宝玉梦中的一声呼唤而引起。太平闲人张新之在第五回结尾处夹批曰:“全书起于此回,一情出于此事,所事生于此人,不可道,不可详。”〔(9)〕这说的也是同一意思。 第四,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与可卿成姻时,小说写宝玉“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这暗示了他们二人后来的魂牵梦萦,相思相恋。 第五,第七回尤氏秦氏专请凤姐时,尤氏要宝玉出城去逛逛,秦氏忙打贫叫宝玉去见秦钟,后来又对宝玉说了“宝叔,你侄儿倘或言语不防头,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的话。 第六,第十回尤氏说秦氏“心细,心又重,不拘听见个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才罢”,这显然照应了秦氏听见宝玉唤她小名的“纳闷”与苦思冥想。 第七,张太医论病穷源时,说秦氏“聪明忒过”,“思虑太过”,也暗示了她相思成疾。 第八,第十一回宝玉随凤姐探病,正在追摹往事时,忽然听到秦氏说她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于是“如万箭攒心,那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下来了。”对此,太平闲人批曰“不讳言之”,护花主人王雪香更说:“宝玉看见画联,触起前梦,一闻秦氏絮语,不觉泪下。回环照应,妙手深笔。单写宝玉泪下,秦氏默无一言,在贾蓉、凤姐在坐也。读者思之。”〔(10)〕可能正由于秦氏见宝玉的痴情后更加“思虑”,因而加速了她的死亡。 第九,宝玉听见秦氏死讯时,“只觉心目似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并“忙忙奔至停灵之室,痛哭一番。”对此,护花主人评曰:“宝玉一闻秦氏凶信,便心如刀戳,吐出血来,梦中云雨,如此迷人,其然岂其然乎?”〔(11)〕 第十,秦氏与贾蓉虽然“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但贾蓉既然与凤姐关系暖昧,以秦氏之心细,不可能没有察觉,这可能是促使她移情于宝玉的原因之一。 综上观之,秦可卿其实是贾宝玉梦中情人的形象,贾宝玉也是秦可卿的“情”之所系,二人明为叔叔与侄媳的关系,暗为情人如恋人的关系,这一矛盾直接导致了秦可卿的相思成疾。俗话说,“心病还需心药治”,秦可卿的心病在当时是无药可治的,她最后必然走向死亡。 曹雪芹如此塑造秦可卿的形象大有深意。我们知道,《红楼梦》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和“忏悔录”性质的小说,鲁迅先生说过:“但据本书自说,则反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12)〕秦可卿作为贾宝玉(曹雪芹的化身)情窦初开时第一个有着朦胧爱意的女性,必然对她爱恨交织。之所以爱,是因为她实际上是自己朦胧的初恋,美丽圣洁,故名之曰:“兼美”;之所以恨,是因为她是引自己陷入“迷津”的“造衅开端”,故名之曰“秦可卿(情可轻)”,以示“深所忏悔”之意。这是秦可卿形象的浅层意蕴,也是作者塑造这一形象的主观意旨。 秦可卿形象及秦可卿之死的客观意蕴是什么呢?据小说所写,贾宝玉与秦可卿虽然年龄相差不大,宝玉甚至小于秦氏,但他们却是叔叔与侄媳的关系。贾宝玉神游太虚境时与秦可卿的成姻可以说是乱伦,他与秦氏的朦胧之情,他在秦氏生病与死亡时的特殊表现也是不合封建的伦理道德的。因此,宝玉与秦氏二人虽然“心有灵犀”,但却不可能被“点通”,更何况秦氏在众人中的印象是一个恪守封建礼法家规、行事“温柔和平”的“安稳”人。这样,宝玉与秦氏的关系就面临着一个“情”与“礼”及“理”的不可调和的矛盾,秦氏之死正是“理”与“礼”不容“情”的结果。可见,宝玉与秦可卿的故事实际上暗示、浓缩了宝玉与林、薛三人的恋爱婚姻故事,与宝黛的爱情悲剧相映生辉。这正是秦可卿之死的深层意蕴。 注释: (1)(8)(9)(10)(11)《红楼梦》三家评本《金玉缘》本批语。 (2) 一粟:《红楼梦卷》第1册,第213页。 (3) 1921年上海《晶报》。 (4) 本文所引《红楼梦》文字皆据庚辰本。 (5) 《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3期。 (6) 孙逊:《红楼梦脂评初探》。 (7) 张欣伯:《与夏志清教授谈秦可卿》,台北《书评书目》第9期。 (12)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9卷,第238页。 (责任编辑 王平)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月右加瞿 ?②原字虫右加爰 ?③原字奚右加谷

自缢吧……

找刘心武吧,他最近不是写了很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