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木图片和价格:父亲再婚后与对方共同购买的房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2:36:54
对方有一个女儿,父亲也有一个女儿,那么以后的财产分配,按法定的继承程序,是如何分配的?

1、如果是与对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这就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对这个房子父亲与对方是各自占一半了。
  2、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那就要看双方的女儿对继父和继母有没有抚养关系了,如果有,那就对整套房子都有继承权,即假如父母都去世的,那就由两个女儿共同继承该房子,一人一半。
  3、 如果双方的女儿对继父继母都没有抚养关系,那就要看父母去世的先后顺序了,父先去世,那父之女只能继承这套房子四分之一,对方之女可以继承四分之三。如果母先去世就反过来。
  4、如果只有一方的女儿对继父或者继母有抚养关系,那就这个.............(复杂了一点,还是找当地律师咨询吧)反正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出来,然后再按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继承。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此房为该再婚夫妻共同财产。
以你说的情况,估计再婚双方与另外一方的女儿都没有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女关系。在此前提下:

将来的法定继承不光是双方女儿的事,而应该还有后去世一方配偶的事。
假设女方先去世,此房的一半为遗产,由其配偶和亲生女儿继承,男方得到了四分之三,如果男方再去世,此四分之三应该由其亲生女儿继承。

反之亦然。

子女双方的法律地位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