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妻鹤子:继承法中为什么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第二位继承人,而孙子,外孙子却不是法定第二位继承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9:01:20
继承法中为什么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第二位继承人,而孙子,外孙子却不是法定第二位继承人???
也就是这样理解:爷爷可以法定继承孙子的遗产,而孙子继承爷爷的遗产却不算法定继承。
现在我爷爷有个房子,我要是继承,在法律上不算法定继承,那么在办过户时只能按赠与办理,这样多花不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确是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而孙子女、外孙子女却不是法定的第二位继承人。

这个问题很好理解:

主要原因是因为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而祖父母、外祖父母却不能通过这种途径来继承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遗产,所以法律就在第二顺序继承人里赋予了祖父母、外祖父母这种权利。

而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里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继承权的话,继承发生时孙子女、外孙子女到底是依据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来继承还是依据代位继承/转继承的规定来继承就会发生法律适用的混乱。所以第二顺序的继承人里就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

可见,就算第二顺序继承人里就算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他们也是有权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的。

简单的例子,例如父亲先于祖父死亡,祖父死亡后孙子女享有法定的代位继承权,可以代父亲继承.
你的情况也一样(请原谅以下分析可能用词不当,就事论事而已):
假设你爷爷先死亡,那么遗产由你父亲继承(假设没有其他继承人),你无权继承,除非你父亲先于你爷爷死亡,你才可能代位继承.
假设你先死亡,那么遗产由你父亲继承(假设没有其他继承人),你爷爷无权继承,除非你父亲先于你死亡,你爷爷才可能作为第二顺序参加继承.
所以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你和你爷爷享受的继承权利实际是平等的.

孙子一般不需要继承,因为孙子的老爸可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你想继承,也算继承.产个遗嘱就可以了.不必办太多的手续.

既然有孙子,说明有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因此不能把孙子列入第二顺序继承人。
当然如果儿子先死亡。孙子可以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