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的政策扶持:急、、、怎样打击传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0:48:29
最近我们镇上有几个妇女应用朋友关系销售一种绿波科尔的产品,可这个产品本身上面的说明是给宠物用的,也是一种买产品之后再让人买就可以拿“工资”,现在我有几个亲戚买过,现在发现是上当的,所以我想这种情况能不能让他们退钱,我们退货,实在不行,打110的效果大不大的?还有如果110也不行,采取法律手段的话这种应该怎样处理,要不要去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恩、、、,不知道这个胜率大不大?

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不过你首先要知道他们活动的地方,和那几个妇女住的地方,这样有利于你能更好的配合工商部门快速打击抓捕犯人。这个胜率当然很大啦!

打击非法传销,要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这个属于工商的工作范畴。

你可以向当地的新闻电视台〔你可以拒绝采访〕,报社,提供线索,〔打114问一下报社或新闻的提供线索的电话号码〕还能得到物质奖励,一举两得诶,不是很好吗?呵呵,其实110,这种事情不一定会管的,有时他们还会报复你的,电视台的号召力最大!!!!

打个P啊,安利还不是那么嚣张

打击非法传销,属于工商局的工作范畴——
南方网讯 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刘佩智日前指出,非法传销的实质是利用欺诈手段聚敛钱财,我国的市场监管部门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允许这种经济毒瘤存在。

去年以来,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非法传销活动改头换面死灰复燃,有关部门随之加大了查禁力度。一些不法分子为蛊惑群众继续参与传销,做他们牟取私利的牺牲品,还广泛散布谣言,说什么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我国政府将在几年后对传销解禁。

刘佩智说,非法传销活动存在的基础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不断招募参加者。这些参加者需支付入会费或购买产品,并为经营者不断发展“下线”,从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推销结构。当经营者耗尽骗术潜力,愿意上当的人不足以供养金字塔上层时,金字塔就会从底部崩溃,经营者再也无法兑现“回报”,使处于底部的人成为受害者。他特别指出,金字塔式的推销术在众多海外市场都曾引发不同程度的混乱,诸多国家和地区均以立法方式明令禁止金字塔传销术。

刘佩智强调,现在,有些不法分子以一些国家允许的无店铺直销方式为幌子,将传销冠以网络倍增、连锁经营、消费者联盟、特许加盟经营等美名,诱使急于致富的人上当。在我国,利用欺诈手段从事非法传销的营销活动,无论何时、何地、以何种面目出现,市场监管部门一定会依法查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秩序。(编辑:离地七寸)

传销,并不是一个新事物,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它在很多年里都在以各式各样的方式存在着。传销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利诱欺骗有关群众误入传销骗局的情况时有发生,变换着花样骗人骗财,甚至害人性命。
传销为何还能存活并显得更加肆无忌惮?传销及其传销组织的危害性尽人皆知,但是打击传销的行动和效果不尽如人意,依然是屡禁难绝。其中原因何在?
一是传销手法隐蔽,违法成本低,打击难度大。传销违法收益远远高于平常工作,传销的组织者、头目和始作俑者见利忘义,唯利是图,铤而走险,很容易发展下线形成组织,且作案地点隐蔽易转移,特别是现在的网络传销模式,带有很强的技术性和隐蔽性,监控取证难度更大,打击传销窝点需要大量人力物力。
二是群众对传销认识不足,法制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传销形式多样,非常具有迷惑性,很多人到现在对传销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晰,有人希望通过传销“一夜暴富”,难免给各类传销活动留下可乘之机,甚至传销受害者往往成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未考虑到其行为的危害和最终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这与基层相关部门宣教不足有关。
三是相关市场经营、管理活动不严密,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提供了土壤。当前我国市场发展不规范,经营行为监管不到位,网络经营信息发布与网上经营活动处于脱管状态。组织者利用这些漏洞实施传销行为,如民间互助理财、特许加盟经营、原始股基金等。
四是协同共管机制尚未建立,缺乏打击合力。打击传销、规范市场管理秩序需要多部门合作,但当前各部门都未很好地发挥作用,如就业信息的发布与规范、电信网络信息的管理、公安机关对传销案件的侦办、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活动的监管等,尚未形成共同的运作机制和运作平台,传销犯罪处于管不了或者无人管的状态。

打击传销,铲除传销的社会土壤,可以说已经刻不容缓。改变传销屡禁难绝的局面,我们需要多管齐下、精准施策:
一是对传销的打击应更多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和稳定化。首先,法律法规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必须有更加准确清晰的界定,从而令其具备更强的适用性;其次,应建立标准化的传销案件处置流程,发现传销组织,要统一部署、形成合力,工商、公安等部门如何介入、执法力量的配备如何保障,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都应有常态化的制度保证,以提升打传的效率与规范,防止传销从严打地区向宽松地区转移。再次,在大数据和云计算时代,针对高科技手段层出不穷的网络传销,相关部门应利用技术手段做好各类电子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最后,应考虑将打击传销纳入地方执法部门的考核之中,并接受社会监督,开辟常设的监督举报渠道,增强社会打击合力。
二是坚持网络实名制,强化网络服务者在审核、认证方面的职责。对于利用网络实施传销行为的,网络提供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组织传销者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同时,应对传销活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通过官方网络渠道予以定期通报,包括相关人员、单位名单、涉及的事项和网站等。
三是要加强对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并强化其风险意识。发挥基层单位作用,认真落实属事属地责任,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清查,发动群众到社区、宣传群众到户到人,彻底铲除传销活动存在的空间和土壤;可以通过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悬挂打击传销条幅,散发宣传手册,对大学毕业生进行科学全面的就业教育,并督促其选择合适的招聘平台等形式,深入街道、学校等排查隐患,提升公众鉴别非法传销的能力和意识,让群众自觉抵制传销犯罪,形成人人参与打击的良好氛围,构架“无传销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