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草砷中毒:商、西周的制度和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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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时期是我国的奴隶社会发展时期,西周是奴隶社会繁荣时期。
一、两个朝代在经济上实行井田制,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国有土地占有制度。井田就是方块田。“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

据说,夏朝曾实行过井田制。商朝、周朝的井田制因夏而来。到西周时已经发展很充分。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井田制逐渐瓦解。

井田制就是把耕地划分为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182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个人耕种,中间则是8个人的公田。

由国王将土地分给诸侯臣下,诸侯臣下要定期向国王缴纳赋税。

二、在政治上实行分封制。
西周应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比较大的实行分封制的时候,其分封制度近似于一种氏族扩张过程,周室当时在很短的时间内其疆域就扩大了好几倍,在其新统治区的百姓,可以说是民族复杂,周王室的统治可以说并不稳固,而此时所建立的分封制正是巩固了当时周朝的统治,它的独特优势就在于实现了民族的融合。周代分封制度是以“天子共主”的名义正式进行的、是具有长期性和扎根性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实现种族融合,借以扩大家族的地盘和影响力。所以在分封制度下,国人没有过分地侵害野人的利益,也没有屠杀野人和捉野人当奴隶,在相当程度上还是坚持“以德服人”,最后能够在野人中间产生“心服”的效果,这就是为什么最后国人和野人的界限趋于消失的根本原因。这也是中华民族能够实现人类历史上空前规模的民族大融合的原因,最后在中华大地上形成四海一家的局面。可见分封制对于民族融合所起到的作用之大。但是这样的一种分封制在周王室统治末期便暴露了其弊端,“中国化过程”即民族大融合的过程并不十分漫长,从周代的分封制度开始实施,到礼乐崩坏的时代约500年,氏族扩张形式的分封制度就已经走到了尽头。从老子氏族分出儿子氏族,从儿子氏族分出孙子氏族,最后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由于道德自觉的丧失,天子仅仅成为名义上的共主。后来战国时代实力政治的强势崛起,列国的纷争需要以战争手段来解决,而战争动员需要建立真正的认同以实现“上下同欲者胜”,这又出人意料地从另一个方面加速了中华民族融合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