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工商联领导班子:这样的情况能成立和伙企业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9:46:42
本单位有个电站,以前是按51%49%的比例,由本单位(49%)和其它单位共同经营的.但是现在企业改革,要求把股份卖掉,还职工工资.现在想转股给职工,问象这样的情况职工能成立和伙企业吗?我们职工只占电站(49%)的股份,其它的股份还是在那个单位控制(51%).象这样的情况能和那单位成立和伙企业吗,或者就以自己的(49%)股份成立和伙企业,???如果那个单位的51%也是由他单位的个人投资,是不是就一定可以呢?

合伙企业,尽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如果另一个投资主体是法人,肯定不能和他合伙,职工可以用转卖股份后的资产重新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另一个投资主体是自然人,可以跟他协议设立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