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的积极和消极:上海市房屋动迁时应安置人口是怎样认定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1 00:51:12
在被动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甲、乙、丙)三人均为成年人,已连续满十年以上。甲是乙的母亲;是丙的祖母。甲、乙俩人的户口一直在被动迁房屋处,丙户口是十年前由其母亲(本市)居住地迁入被动迁房屋处。在当年新生儿的户口只能随其母亲居住地申报,且在其母亲享用的房屋调配单(所谓的四联单)上记载过丙的名字。再需说明的是乙、丙和丙的母亲是三口之家,在本市有一处住房且居住面积符合市廉租房的条件(人均居住面积小于7平方米)。按上述情况,在当今的阳光动迁政策下应安置的人口怎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