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怂图片:有一农民工在建筑工地被严重摔伤,无人承担医药费,应向哪个部门申请帮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7:31:33
有一个农民工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情况下在A承包的建筑工地从事建筑作业,三天后被A安排到不是A承包的建筑工地劳动,同去的还有其他三名工人。被A安排劳动的建筑工地是B自建的面粉加工厂。在B自建的面粉加工厂工地劳动时,升降机上升勾着施工脚手架致使脚手架坍塌,脚手架上的工人从十多米空中坠地,其中一名农民工右腿胯部、膝部、小腿部被摔折。B承担了前期医疗费后不再支付后期医疗费包括腿部钢板拆除费。我的问题如下:该农民工应向哪个部门反映并解决该问题?有必要直接提起诉讼吗?应起诉A还是B?应提出哪些权益?应准备哪些材料?急等答案,先谢了!

1、因为这关系到具体法律法规的适用及取证等问题,不是一个非法律人士可以独自完成的,故应先请律师。
2、这应该属于工伤的范围,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如仍未解决,则到法院起诉。
3、应注意时效问题及周围人员的证言收集、医院诊断书的保留等。
4、可提起医疗费用、误工费。
5、仲裁或起诉时最好同时把A、B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这样不管仲裁委或法院最后怎么判,都可能会有更多人承担责任就更有利于最后裁决、判决的执行。

应先向劳动部门反应,若劳动部门解决不善,才能起诉。
若那个工地在农村乡镇,可直接找政府的主管民政人员,就算另设有其他专职处理这类纠纷的部门,民政人员也会给予指引。
若在城里,直接找专职的劳动部门。

找劳动仲裁部门呀

以A和B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