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广播90.8微信:关于失业保险的某些非条文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2:23:17
关于失业保险,始终是个迷,我敢说有大部分的老百姓是不清楚明晰的,我觉得政府有责任让市民清楚和明晰。但是官员们,请问你们都在干嘛??之后,我想问几个问题,有没有知情者以不是条文的方式告知?
我现在某公司上班,每月资薪都扣除了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快持续一年了。(公司规定买的,我觉得年轻人买失业保险是一种耻辱)请问,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到保险待遇?
或者问:
1:请问什么是失业?主动辞职后找不到工作算不算失业?
2:如果我一辈子不失业,那我缴纳的钱是不是一辈子拿不回来?
3:如果我跟公司合同期满而离开,又一时找不到工作,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如果我前期缴纳过10个月,中间停了2年,那以前的10个月还算不算?

1、非本人意愿离职即为失业,主动辞职不算。
2、很对,因为你缴纳的那点失业保险金根本不足以支付1个人的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是社会共济性质的,而且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也不仅只支付失业救济金人不能只考虑自己。
3、那要看是谁提出不再续约的了,如果是你那就不算失业,不能享受失业保险。
4、算。

PS:失业保险的一切条例规定都是公开的,无所谓什么知情不知情的,只有想不想知道的。政策文件法规可以从网上查,报纸上也有登载,政府已经尽到了义务。官员们总不能挨家挨户的上门念叨。由用人单位代扣失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前面说了失业保险是社会共济性的,是一种责任不是耻辱。

1,算,在上海算,在其他城市不详
2,是。
3,能。在上海能
4,算缴纳过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累计缴费时限算待遇的

失业保险的一切条例规定都是公开的,无所谓什么知情不知情的,只有想不想知道的。政策文件法规可以从网上查,报纸上也有登载,政府已经尽到了义务。官员们总不能挨家挨户的上门念叨。由用人单位代扣失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前面说了失业保险是社会共济性的,是一种责任不是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