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电网络:懂法律,公证的朋友帮个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18:13:31
A:投资方 B:经营方

假设,现A方欲投资50万给B方.B方答应一年后将50万+投资利润20万=总共70万给A方.B方为了得到A方信任将自己的房产价值50万抵押给A方.若一年后B方没能完成上述约定,B方的房产规A方所有.

请问关于这样的房产抵押能公证吗? 或者有什么能让A方不受经济损失的方法呢???
柯南007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啊, 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借贷关系私下里双方签订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不予公证,上述关系实际是借贷关系,而且利息太高违反国家规定,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借给对方50万,让对方出具70万的借条

你所举的例子不是纯粹的投资关系,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索性直接说明借款给对方得了。投资利润就是利息。
房产低押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记住,做什么事件都是有风险的,不存在没有风险的交易。

房产抵押必须要公证的,且须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否则是无效的。

不予办理公证手续

你可以到公证处公证的,还有就是先过户给你,在你们之间写个书面协议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