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健康产业链:科力奥是传销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22:35:04
科力奥是传销吗?那要看什么是传销,在中国被定为传销最重要的一条是,团队计酬。科力奥不存在团队计酬。至于为什么会被工商查封,可能是内部出了问题,请大家讨论。

黑龙江查处科力奥电子商务传销大案

只需购买900元/单的商品,就可在12个月内获得返利、分红合计2400元……今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近日,省工商局与哈市工商局联合查处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传销的黑龙江科力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传销大案,依法没收该公司用于传销的电脑等物品20余台,并处罚款145万元。

据了解,6月12日,省工商局与哈市工商局联合对黑龙江科力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将与其他股东生产的保健品、菌类等产品及从当地市场购入的数码产品、炊具等商品分类组合,以900元、1800元、2700元3个档次作为选购标准单位,称为1单,通过该公司和该公司在各省、市的“加盟店”、“服务店”及参与人相互介绍进行销售。该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参加者获得的返利将远远高于其购买商品所支出的费用。即在该公司购买900元/单的商品,每个月为1个循环,可在12个月内获得返利、分红合计2400元;购买1800元/单的商品,可在12个月内获得4800元;购买2700元/单的商品,可在12个月内获得7200元。认购一标准单位(以上)的商品,将取得加入资格,并可介绍他人加入。参与者以相互介绍的方式,推介他人参与购买,从中获得高额“利润”。被注册的会员介绍他人在该公司购买商品,将获取介绍费,介绍的人越多,获利将越大。每介绍1人购买900元/单的商品,将获得600元的奖励;购买1800元/单或2700元/单的商品,将获得1200元,该公司称此奖励款项为“引导奖”、“效益工资”。

同时,该公司实行所谓的“加盟店”方式,规定一次性购买27000元的商品作为样品,将成为店长。店长每介绍一单900元的商品消费,将得到1200元的“效益工资”(分12次给付),每介绍一份1800元或2700元的商品消费将得到2400元。店长不但能获得所谓的“效益工资”,同时还可以推荐他人开店。

据介绍,科力奥公司的“加盟店”和参与者遍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山东、河北及内蒙古等地。自2006年1月至被查处为止,参与人员已达5000余人,他们购买了两万余单商品。经查,至被检查之日止,科力奥公司销售收入为3331.8万元。

目前,哈尔滨市工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没收该公司用于传销的电脑等20余台,并处罚款145万元。

当然。
毋庸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