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解脲支原体好治吗:关于房屋产权查封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03:25:00
我在房产管理部门工作,因为我们单位有义务协助法院的查封,但是前几天遇到一个法院工作人员有些蛮不讲理的行为。我们单位的规定是如果协助执行通知书标明“查封被执行人XXX位于XXX处的房屋”,就必须要确权。但是法院那家伙一在强调有房子就可以,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上相悖也没关系。我想咨询一下法律达人,请问若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上明确标名被执行房屋的权属人,而事实上该房屋并未却权,可以查封么?有什么依据么?
PS:详细的话,追加积分,感谢。

法院既然已经做出了裁定进行了确权 说明法院是有所依据 协助单位有义务协助执行 至于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切都由法院和房管所承担 而不是协助执行人 如果你仍旧对此有异议 可以书面向法院执行机关提出 不过估计没有什么用

不可以,否则房产部门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