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队:辞工了,老板给的钱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03:21:11
这年代,找工难,辞开也难。这不我朋友辞工了,就遇到了一件这件麻烦事,搞得必情不好,我也不知如何开导才好。请教各位大侠,像我朋友这样的情况,该通过何种途径去争取自已的合法利益。朋友不想也不愿采取极端手段,现在钱虽不多,便她感觉这事让很很憋气。
朋友在广州某家俬专店(某品牌代理商)打过二个月工,因不满公司的管理,和几个差不多时间进去同事集体辞职了,过后,她们发现,有一部分钱被公司扣除了。找到主管,对方解释:现在公司颁发了一份新的文件,像你们这种情况,是不能再拿这个钱了,而这个文件是朋友走后才有的。换句话说,这个钱以前公司是可以给的。再问店老板,老板说,你都走人了,还想回来拿钱?!
补充说明:
朋友是帮她们做导购,导购都有基本工资+提成。现在出现的问题是,朋友她的提成没拿着。
家俬类产品属特殊商品,通常他们不急于拿货,比如装修示完,而这时,他们是先与客户签定合约,付个3成左右的定金。按照公司以前的规定,对于提成的发放须等到客户足额交会款项后方能领到这个钱,不论是现有员工还是已辞员工。而新文件对于已辞员工提成不再补发,对方解释,因为还有售后服务,而朋友理解为这只是他们的一种托辞。他们也无需做什么售后。客户只需凭以前的票据付清余款就可以去找仓库管理人员去拿货了。现在问题是相当于你辞工后,则否定了你在职期间所做的工作。
请问像这类问题有没有法律

你和老板之间有合同吗?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有合同,那可以去劳动部门进行申诉.如果没有合同,那你就吃哑巴亏了.

两个月 没这么必要吧 ! 说试用期没过都不过分阿~!

以劳动合同为准2个月算试用期,如果合同上写明就可以去告老板。

合同上面写清楚工资+提成方式支付,应该补发提成部分。而且你要拿得出劳动所得的提成的证明单据。

那么辞职2个月内可以到仲裁委员会去投诉。超过2个月仲裁不受理了。

这种事情很多,一般总是员工吃亏,不知道保护自己,就当买个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