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北影校草:关于赡养爸爸的弟弟的问题,请帮帮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05:19:13
爸爸家里共兄弟四人,爸爸排行老二,姐妹三人,其中爸爸的大姐嫁到外地了,奶奶家的房子一直由爸爸的弟弟,就是老三老四居住,老四一直未婚,一直和奶奶,还有老三一家一起生活。爷爷早在我出生的那年去世了!爷爷的抚恤金,包括财产由奶奶保管。包括房子。老三用爷爷的工龄买了一套房子。奶奶去年去世了!没有分家,所有的一切都由老三接手。没有财产分割。就是送终,我是家里唯一的女孩,我不算孝子,没有我的丧棒。家里开会协议房子老四有居住权。老四随后申请了低保,老四的经济实际由
老三家掌握。包括低保也是由老四妻子带领的。
老四现在生病了,问题也随之而来!生病的费用,该怎么算?我,我爸爸,家里的其他成员有责任承担医药费嘛?老三有理由让我们承担费用,及赡养爸爸的弟弟的权力嘛?
谢谢专业人士的回答!

没有,你们不是他的直系亲属,没有赡养义务。

这个应该有老三来赡养

1 首先,你爸爸失踪已经超过4年,你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宣布死亡。注意,不是派出所!法院接受申请后要出寻人公告,公告满一年后,你爸爸仍然没有消息,法院就会判决他为死亡人。
2 法院判决你爸爸为死亡人之后,你妈妈在法律上就是丧偶妇女,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和其他人结婚。
3 至于你爷爷的房产,他在世时,你仍有居住权;你妈妈若没有再婚,她以儿媳的身份,对老人尽赡养义务,别人没有权利赶她出去。
4 如果没遗嘱,你爷爷的房产就要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因为你爸爸被宣告死亡,你就有代位继承权,和你的叔叔姑姑一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你妈妈如果在老人生前尽了赡养义务并有证据的话,也可以要求一定的遗产份额。
5 至于你姑姑(或叔叔)的孩子,在他们父母健在的时候,是没有权利分得爷爷的遗产的。
6 如果你爷爷有遗嘱那就要按照遗嘱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