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能小渔民:法院可以就这样终止执行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2:34:09
我们和发展商就延期办理房产证打官司,索赔违约金。一审下来发展商输了他们提出上诉,二审还是维持原判。两周前我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这期间,发展商不和我们协商解决。执行庭的法官百般借口不肯接见我们,并且说发展商没有财产,所以要终止执行。

发展商的银行账户确实没钱,但他们还占有我们现在的物业管理80%的股权,每个月还有管理费的收入啊!二审下来,法院没有进行任何的调查,可以这样就终止执行吗?
我们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但他们早就买通了法院的人,在查封之前就把钱转走了,只封到几千块。他们把很多财产都转到个人名下,我们根本没办法。他们公司也肯定有别的账户,但我们以个人力量有什么方法了解得到呢?

管理费的收入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建议你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以便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承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所以,不行的,不能中止执行的

对啊,管理费可以执行的。不过,可能开发商另有你们不知道的其他帐户。

你们打官司之前为什么不先财产保全?现在就被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