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军刘启德夫人:如何报考记者资格证书 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18:28:40
请详细些!~ 谢谢啦!
我是新闻专业的学生 呢 ?我是专科生!

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
该证是在我国从事新闻采编的从业必备证件,全国已有16万从业人员考取了该证。该证是合法取得记者证的前提,没有该证的从业人员不得申领记者证。
该证自2003年8月开始,由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委托各地新闻出版管理局,对所辖各新闻单位的新闻采编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考试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然后,新闻单位凭此证为记者申领记者证。
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的时间是7月15日至8月31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是9月1日至9月15日,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公布。
已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xxx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上一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现场确认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
报考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科目每人交纳考试费200元。
四、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1.综合知识;2.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五、报名参加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xxx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六、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言文字答卷,但当年所考各科目答卷(含口试),只能选择使用一种语言文字。
七、xxx年1月中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查询。

如果你想考的是广电系统编辑记者
看了下面国家广电总局的通知你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了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26号),做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工作,2005年8月3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印发《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26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通过资格考试取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第三条 资格考试由广电总局组织实施,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的制度,原则上每年上半年举行一次。

第四条 资格考试遵循合法规范、公平公正、方便应考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广电总局设立资格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司),负责全国资格考试工作。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相应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广电总局资格考试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确定资格考试科目,发布考试大纲和公告;

(二)组建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并指导其工作;

(三)监督、指导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工作;

(四)审定年度资格考试试卷,组织阅卷;

(五)公布资格考试成绩;

(六)确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七)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 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写考试大纲;

(二)为资格考试题库提供试题;

(三)拟制年度资格考试试卷及其标准答案;

(四)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方案;

(二)组织报名,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准考证;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资格考试的考点、考场设置等工作;

(四)发放资格考试成绩单和合格证书,接受考生查询;

(五)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 报名及考试

第九条 凡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第十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身份、学历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表、交纳考试费。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对其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 资格考试依据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规定收取考试费。

第十二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就近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发给准考证。

第十四条 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 资格考试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

第十六条 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试、计算机考试或口试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的,可获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第十八条 单科考试合格的成绩,可保留至下一考试年度。

第四章 试 卷

第十九条 资格考试命题应遵循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

第二十条 资格考试试卷从资格考试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生成。

第二十一条 资格考试试卷与试卷答案、评分标准同时确定。

第二十二条 资格考试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试卷应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定点单位印制,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运送、保管。

第二十三条 资格考试试卷、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国家秘密。

第二十四条 参加命题的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签署保密承诺书,不得从事妨碍其履行保密义务的活动。

第五章 考 务

第二十五条 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在受理报名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六条 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在考试结束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考人员可以通过广电总局网站或指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第二十七条 应考人员对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当在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提出,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八条 因特殊原因取消或延期举行资格考试,应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纪 律

第二十九条 应考人员应遵守资格考试规定和考场规则,有违反考试规定和考场规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相关科目成绩、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取消下一年度考试资格等处理。

第三十条 应考人员违反考场规则的,由监考人员当场记录其姓名、准考证号、情节,并告知当事人;监考人员应将违反考场规则的情况及时上报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考试规定和考场规则的应考人员给予取消相关考试科目成绩处理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考试规定和考场规则的应考人员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取消下一年度考试资格处理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广电总局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做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三条 应考人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处理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场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提出,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应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四条 任何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第三十五条 在组织实施资格考试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经广电总局同意,可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考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3日起施行。

呵呵 最起码的条件 你要在新闻这行 工作两年以上 才有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