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萨教学:请教交通事故误工费及年终奖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05:24:58
本人于2周前周五加班结束后打的回家,出租车在刚掉头一半时司机疏忽被迎面而来的汽车相撞本人右手侧车门,我本人也因巨大的

冲击力量而头部被撞一大包,后经医生诊断需要休养10天,交警认定出租车司机负全责,近日须与该司机及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投保

的公司协商赔偿问题。这次休养严重耽误了我的工作,也影响了公司的业绩。我的问题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有关误工费如何计算?误

工费=月薪÷30天×10天还是÷20.9天×10天?另外我月薪和去年年终奖都有纳税证明,我是否可以要求责任方将年终奖作为固定收

入计算误工费?谢谢。
我休假10天,其中包含周末4天,那么我的误工费保险公司不会按月薪/21.17*6天来计算把?国家法律规定的误工费应该包括周末节假日的把?

按照20.9天计算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 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 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你的这个误公费一般是按你们当地的平均工资来算的。如果你非要按你的月薪和年终奖来算。怕在法律上有一些难度。不过也不是不可以操作。你要有直接的与这次事故相关的损失的证明。年终薪金这块不太好操作。月薪的这块还是好打官司的。
你说的上面的那个公式呀。一般现在是按月薪÷20.9(21。17)天计算不是按30天算的。

误工费的相关规定:

年终奖,先平分到每个月,再计算。

是按照20.9天计算。这个问题你应该去法律板块提问。这里很少有人懂的。因为律师很少光顾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