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派欧松板: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几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2: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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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6月23日在巴黎召开的国际体育代表大会上成立。发起人是法国的教育家皮埃尔·德·顾拜旦男爵。1894年成立后,总部设在巴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了避免战火的洗劫,1915年4月10日总部迁入有“国际文化城”之称的瑞士洛桑。这里有奥林匹克博物馆,奥林匹克研究中心,还有以顾拜旦名字命名的大街,体育场等等。数十年来,洛桑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称为"奥林匹克之都"。国际奥委会也是在这个美好的城市逐渐发展、壮大而闻名于世的。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领导机构,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法律地位和永久继承权的法人团体。
国际奥委会根据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始人顾拜旦的理想,恢复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在于增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与团结,促进世界和平以及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世界体育运动。《奥林匹克宪章》明文规定,国际奥委会的宗旨是: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和组织竞赛;在奥林匹克理想指导下,鼓舞和领导体育运动,从而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迄今已有近百年历史的国际奥委会,为之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大贡献。

  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 (NOC)

  国家奥委会是按照《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建立起来,并得到国际奥委会承认的负责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开展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国家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功能单位。国际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组织的各种奥林匹克活动,最终都要由国家奥委会来承担、执行和完成。

  国家奥委会担负着依据《奥林匹克宪章》在各自国家或地区发展和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重大任务, 其具体职能是:宣传奥林匹克主义的基本原则;保证奥林匹克宪章在本地得到遵守;促进运动技术水平以及群众体育的发展;培训体育管理人员,保证这些培训有助于传播奥林匹克主义的基本原则;维护体育道德;选定适于举办奥运会的城市,组织和领导各自代表团参加奥运会和国际奥委会赞助的地区、洲或世界性的综合运动会。

  到2006年初,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已达202个,遍及全世界,它们在奥林匹克运动中起着重要作用。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OC)、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IFs)与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NOCs)是奥林匹克组织体系的三大支柱,也是奥林匹克组织的基本成员。它们以《奥林匹克宪章》为指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既独立又统一的组织结构关系。在这种关系结构中,国际奥委会是指挥首脑,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进行技术辅助,国家奥委会是开展各种活动的基本单位,三者缺一不可。它们团结合作形成了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的合作关系。 这种合作关系的特点是,在权力高度集中于国际奥委会的前提下,各司其职,协商互惠。奥林匹克运动就是在这三大支柱的协调合作中正常运行的。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中国奥委会”。是以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和发展体育运动为宗旨的全国性体育组织。任务和职能是:促进奥林匹克项目在中国广泛开展;组织中国奥委会代表团,参加国际奥委会主办的夏季、冬季奥运会,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运动器材;协助其它全国性体育组织举办体育竞赛和运动会。
中国体育组织早在1910年10月成立,1922年即为国际奥委会所承认。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5月在雅典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49届会议上通过决议被继续承认。但在1956年第16届奥运会时,由于国际奥委会某些负责人制造“两个中国”,允许台湾当局也派队参加奥运会,对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提出抗议,中国奥委会于1958年8月宣布与国际奥委会断绝关系,1979年11月26日,经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表决,又恢复了中国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中的合法地位。设在台北的奥委会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机构,用“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留在国际奥委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