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带面条机:公司发行股票后是否必须相应增加注册资本,有无法律依据?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05:10:44
《公司法》第81条只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但是并没有对公司设立后再发行股份,注册资本是否为认购的股本总额作出规定。

增资发行必须相应增加注册资本,以下是公司法规定: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
  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
  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
  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
  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
  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
  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
  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
  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
  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
  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
  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
  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
  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
  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
  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
  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
  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
  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
  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
  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
  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
  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
  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公司发行股票后当然必须相应增加注册资本,查查《公司法》。

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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