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link app中文版:通过处理对<煤矿救护规程>中关于采用隔绝法封闭火区时的有关规定进行探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16:50:53

煤矿安全规程(9) http://www.safeass.com/tiring_room/new/hynews/2005914153655.htm

  第五百二十八条 采用隔绝法封闭火区救灾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缩小封闭范围。

  (二)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设置防爆墙,在防爆墙的掩护下建立永久密闭墙。
  (三)需要封闭多条巷道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封闭顺序。
  (四)火区临时封闭后,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或加固密闭墙时,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五)密闭的火区中发生爆炸密闭墙被破坏时,严禁派救护队恢复密闭墙或探险,应在较远的安全地点重新建造密闭。

  我认为并没有任何不妥,因为,在救助煤矿灾害的时候,如果没有及时灭火,不仅拯救不了井下遇险矿工,而且还危急救援者的生命安全。

  在发生矿难的紧急情况下,瓦斯不能通过排风系统及时排出,很快就能达到爆炸浓度,如果没有及时破灭火灾必然导致救助无法进行,而时间就是生命,在井下最快的灭火方式不是用灭火剂,而是窒息灭火并封闭火区。即使火区有部分受难矿工,由于无法及时救助必须进行选择的时候,如果拘泥于情感,导致无法救助可能得到生还希望的其他矿工,这才是一种犯罪。

  在紧急情况下,行为方式必须非常果断,不能拖拖拉拉、感情用事。

  例如:医院在平日无权拒绝病患,但是日本的地震灾难发生后的处理预案中规定,如大规模灾难发生患的时候,医院无法处理所有的病患,就必须进行挑选,放弃在灾害医疗条件下的无法存活的危重患者的救助。

  特别时期必须特别果断,不能用平时的道德来约束灾害时期的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