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旅游安全:包丢了.谁的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8:02:47
今天陪同学去逛街,她进去试衣服的时候,把包给我了,我就坐在试衣间前面等,包就放在我旁边的沙发上,因为但是店里人很少,开始时我手还纂着包带,后来手就松了,过了一会儿发现包没了!!!
这其中店员提醒了我两次叫我注意手里的包,我还对他笑笑,但是因为店里人太少了,就没引起我注意(郁闷,我猪头啊)。
后来我打110了。
我就想问问大伙,这包丢了,从法律上来讲,这商店有没有责任,有责任的话,有多大责任。另外,我怀疑店员应该知道谁是贼,因为,在店里人很少的情况下,提醒了我两次,太反常了。就象公交的售票员,乘客都看熟了,贼一上来就知道一样,可惜那些那些店员一口咬定不知道,我也没办法,现在就希望同学包里的身份证什么的能找回来。。。
另外大家出门一定要当心啊。。。现在贼太多了。。。
另外,希望各位在回答的时候,要从法律角度考虑,说出的话,要有相关法律依据,不要凭自己的判断来,谢谢...

首先你是不负责任的,你属于无偿的保管行为,只要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至于店员,我认为他们是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根据《消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个人观点
一,根据你所讲的情况,商店并没有和你形成保管关系,故对丢失物品不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
二,如果商店在丢失物品事件中,存在明显的过错,则可要求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三,你已经报案,商店有配合公安机关破案的义务,如果店员知道小偷的真正身份,则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你也可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破案线索,争取早日抓住小偷,

从法律角度讲,商店没有责任,而且它还没有保管义务。
那么这起事件中,到底谁有责任?
一是如果案件成立,作案分子有刑事责任。你作为临时保管者也有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商店有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的义务。
二是如果案件不成立,你有赔偿责任,作为朋友可能你朋友也不一定要你赔偿。

你是有责任的,是你朋友的委托保管在这过程中丢失你要负责,当然商店也要负一定责任,报案了吗,先报案,在和商场协商,找招人证或是保安录像之类的,别担心,总会有解决的办法

他们不能负责任的。他们也是受害者.受到危险压迫.

打110很快就能找回来的.如果钱多.让他立重案.很快的

上次我丢了5000多..下午就抓到人了..

没事的.别气馁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顾客到商店购物,商店一方有义务提醒和帮助顾客保管好顾客自己的财物,否则,如果顾客的东西丢失或遭窃,商店一方将负有一定的责任。
店员已经尽义务提醒过你看好包.所以你得对包被偷负全责